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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与银江技术索赔案再次提交法院立案

发布时间:2026-06-11 13:54阅读:2

2026年6月9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的许峰律师代表中装建设(002822)投资者,就虚假陈述索赔案再次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许峰律师指出,中装建设虚假陈述引发的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判决胜诉。律师团队正积极推动后续案件立案,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委托。

2025年4月19日,中装建设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中装建设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当作自营项目核算,致使少记成本、虚增利润。2017年至2021年,公司虚增利润额依次为1,833.44万元、1,292.45万元、4,398.64万元、1,302.19万元、1,610.3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6%、5.26%、14.74%、3.91%、8.88%,从而导致2017年至2021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指出,依据此前胜诉的判决结果,2018年4月16日至2023年12月16日期间买入中装建设股票,且在2023年12月16日后卖出或持有至今的投资者,有权提起索赔。

此外,许峰律师代理的银江技术(300020)投资者索赔案,也于2026年6月8日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该案此前已多次立案,现正等待法院进一步安排,律师团队亦在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委托。

2025年4月22日,银江技术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年报及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二、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三、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银江技术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从事股票索赔业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表示,2019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银江技术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至今的投资者,目前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许峰律师提供,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许峰律师系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8年执业,专注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索赔代理。十多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代理诉讼时效内的近三百只股票索赔案,部分已有胜诉或调解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无需支付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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