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获赔171万后提起复议,女商人林惠荣对赔偿决定不满
5月29日,澎湃新闻从福建女商人林惠荣处了解到,其向福建省高院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经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已在5月20日获受理。此前林惠荣曾服刑7年,经过再审被法院改判无罪。之后,漳州中院决定赔偿林惠荣171万余元。林惠荣不服,向福建高院申请复议。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52岁的林惠荣系金福荣贸易(福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林惠荣与池某在经营中产生矛盾,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林惠荣未经池某等人同意,伪造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将池某等四人股权变更至林明武名下。2013年5月20日,林惠荣
海南昌江针对史某辉国家赔偿案成立专项调查小组
3月29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宣布组建一个联合调查组,针对“史某辉国家赔偿申请中断处理”的事件发布了官方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