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07年5月29日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2026年4月29日国务院令第836号修订) 第一条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复议机关须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核查,以此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督促并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促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此类纠纷。 第三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切实履行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复议事务,按规配备、充实、调剂专职复议人员,确保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