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受贿案,彭晓春面临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彭晓春因涉嫌受贿,其案件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并已移交检察机关进行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决定逮捕彭晓春,罪名为涉嫌受贿,并指派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近期,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已依法向被告人彭晓春告知了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了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相关意见。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表明:被告人彭晓春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副书记、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
彭晓春案公诉,曾被指贪婪无度滥权
2026年4月28日,最高检发布消息,广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彭晓春的受贿案已由国家监委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检已依法决定逮捕彭晓春,并指定由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近期,佛山市检察院已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了彭晓春相关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了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彭晓春在担任广西柳州市委副书记、柳东新区党工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贺州市委书记,百色市委书记,以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