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欧盟七家实体实施出口管制
根据商务部2026年第20号公告,现决定将七家欧盟实体纳入出口管制清单。 为保障国家安全与利益,并切实履行防扩散等国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相关法规,现决定将赫斯塔尔公司等七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详见附件),并施行如下管理举措: 一、禁止所有出口经营者向该七家实体输出两用物项,同时禁止境外组织及个人将原产自中国的两用物项转交或提供予上述实体;所有正在进行的相关活动须立即中止。 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出口,相关出口经营者必须向商务部提交申请。
商务部回应将7家欧盟机构纳入出口管制名单
问:2026年4月24日,商务部公布了管控名单,请问出于何种考量?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中方将赫斯塔尔公司等7家欧盟实体纳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严禁出口商向这些实体输出两用物项,同时禁止任何境外机构和个人向上述实体转让或供应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此外,所有正在进行的相关业务必须立即终止。在相关政策出台前,中方已通过双边出口管制沟通渠道向欧盟方面进行了情况通报。值得说明的是,中方此次依法采取的措施仅针对少数涉及军事领域的欧盟实体,这些实体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