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因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今日(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因涉嫌受贿罪被调查终结,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决定逮捕王建军,并指定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已告知王建军其诉讼权利,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检方指控王建军利用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办公厅副主任、市场监管部主任等职位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特定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
检方对原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提起公诉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3月3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因涉嫌受贿,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后,案件被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近期,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将此案提交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军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指控:王建军利用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办公厅副主任、市
前山西省长金湘军受贿案进入司法程序
山西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府原省长金湘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金湘军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湘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金湘军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市长、市委书记,防城港市委书记,天津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