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规范限售股个税政策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讯(记者申铖)8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对限售股个税政策进行调整,规定限售股解禁后产生的送转股需缴纳个税。 公告还指出,废止按限售股转让收入15%核定成本原值的旧规,若上市公司未申报原值,证券机构需按转让收入全额计算并预扣预缴个税。同时强化限售股清算申报管理,若预扣预缴税额与实际应缴有出入,纳税人需办理清算申报,税务机关将依法受理。 为保障平稳过渡,政策实施采取“新老划段”机制。新政生效后新增的限售股解禁送转股(涵盖已上市公司和新上市公司),均被纳入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