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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AI与脑机接口、AR/VR/MR技术深度融合,打造全球领先消费新品

发布时间:2026-06-22 11:02阅读:2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的指导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促进人工智能与消费领域深度结合,挖掘消费新增长点,打造消费新引擎,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速“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聚焦强化人工智能+商品消费、拓展人工智能+服务消费等五大方向,推出系列措施,助力人工智能走进千家万户、遍布千商万店。

强化人工智能+商品消费

健全人工智能新品研发体系,加速推出新一代人工智能手机、智能电脑、智能电视,普及智能家电、智能厨卫、智能照明等智能家居设备,促进消费电子与家居家电产品更新迭代。

壮大智能穿戴消费市场,强化人工智能眼镜等新品研发推广,着力构建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高显示度消费场景。

加大智能网联汽车扶持力度,带动智能化车载终端消费,构建“人、车、家”全场景互联的智能产品体系。

推进人工智能与脑机接口、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混合现实(MR)等技术深度融合,研制推出一批国际先进、市场潜力巨大的新产品。

支持开发具备多模态感知与场景自适应处理能力的人形机器人,推动四足、仿生机器人等产品升级换代。

针对“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加速养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人工智能生活助手等新型人工智能产品示范应用,增强情感陪护、健康监测、移位助行、智慧家务等功能。

拓展人工智能+服务消费

加速普及智能扫拖机器人、智能冰箱、智能厨房设备等用品,提供定制化、智能化家庭生活服务。

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推广智能全屋定制等新业态。

研究将智能家居及服务纳入“好房子”建设标准,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在“好房子”建设中的落地应用。

完善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构建全国养老服务“一张网”。

推进家庭智能化、适老化整体改造,支持购置智能化安全风险防范预警设备。

促进人工智能赋能旅游业,与行程规划、票务办理、导游导览、酒店预订等全流程深度结合。

促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强国,启动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工程,推动大模型从课堂走向实践。

推动开发人工智能辅助学习助手、教师智能助手等人工智能教育终端,探索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

推进人工智能+商业创新

加速发展智能零售,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结合老旧街区厂区改造升级,推进老旧商业购物中心改造、步行街商圈智能化提升,打造智慧商店、智慧商圈。

推进“千集万店”改造升级,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商业设施智能化改造。

促进电子商务与人工智能深度结合,赋能运营、客服、设计、营销、直播等全场景全流程。

创新数字人直播、虚拟体验等沉浸式消费场景,完善智能客服、智能推荐等个性化消费服务。

推广创意内容生成、智能质检系统等工具,提高运营效能。

鼓励电商平台设立“人工智能+消费”专区。

强化“人工智能+消费”推广

指导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因地制宜规划“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打造一批人工智能体验中心,推动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服务新场景示范推广。

鼓励以商业综合体、步行街、景区、博物馆、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景为重心,开展人工智能产品租赁、共享、试用等模式创新,促进商业应用与普及推广。

制定“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建设指南,建立“人工智能+消费”领域应用开放清单,开展“人工智能+消费”典型案例评选。

建设消费领域重点行业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规模化、商业化落地。

举办“人工智能+消费”场景对接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匹配。

完善“人工智能+消费”环境

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广泛应用,重点扶持“人工智能+”行动明确的新一代智能终端等消费。

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消费者购买人工智能相关产品。

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消费者购买人工智能产品的金融需求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

发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助推“人工智能+消费”发展。

结合“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工作,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城市无人配送车等应用需求,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边端算力、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城市智能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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