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八部委发布新规:加速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

发布时间:2026-06-23 00:27阅读:2

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速推进“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建发2026年第89号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促进人工智能与消费领域深度结合,挖掘消费新增长点,激发消费新活力,特提出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丰富的消费场景及海量数据资源,加速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的示范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走进千家万户、遍布千商万店,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和新动能,带动人工智能技术及产品迭代升级,开拓新产业与新业态,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

(一)扩充人工智能产品供给。健全新品研发机制,加速推出新一代AI手机、智能电脑及电视,普及智能家电、厨卫及照明等家居产品,推动消费电子与家居家电更新换代。培育智能穿戴市场,强化AI眼镜等新品研发推广,重点打造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高显示度场景。全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带动车载终端消费,构建“人、车、家”全场景联动生态。推动AI与脑机接口、AR、VR、MR等技术融合,研发推出国际领先且潜力巨大的新产品。

(二)促进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研发具备多模态感知及场景自适应能力的人形机器人,带动四足、仿生机器人等产品迭代。聚焦“一老一小”群体,加快养老、陪伴及生活助手等新型AI产品示范应用,提升情感陪伴、健康监测、移位助行及智慧家务服务能力。

(三)搭建人工智能商品首发平台。高标准举办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提升国际影响力,将其打造为AI产品展示窗口及中国方案发布平台。支持AI商品首发首展,利用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及数贸会等展会平台,展示AI新品新服务。支持企业开设品牌专卖店及展示体验中心,举办新品发布会。组织“人工智能进万家”系列活动。

三、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

(四)推动“人工智能+”居家服务。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智能化升级,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加速普及智能扫拖机器人、智能冰箱及厨房设备,提供个性化、智能化的家庭生活服务。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推广智能全屋定制等新模式。研究将智能家居及服务纳入“好房子”建设指南,加速AI技术在“好房子”建设中的应用。

(五)加快“人工智能+”养老服务。优化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构建养老服务“一张网”。指导养老机构运用AI技术,布局信息化管理及智能安防系统,配备护理及康复机器人等,设立智能养老产品专区,提供安全、智能的养老服务。开展智能养老机器人攻关与场景试点,加速产品在家庭、社区及机构中的验证与迭代。推进家庭智能化及适老化改造,支持购买智能化安全风险预警设备。

(六)发展“人工智能+”文旅。推动AI赋能旅游,与行程规划、票务、导览、预订等全链条深度融合。支持4A级及以上景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打造AI+实景体验项目。指导景区配备AI眼镜、耳机等智能产品,提供AI导游导览服务。积极利用AI技术辅助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及沉浸式体验创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七)促进“人工智能+”住宿餐饮。加快酒店业智能化升级,推广服务机器人、语音控制系统及自助入住设备。应用AI技术提升境外人员入住便利度。引导建设智能餐饮,在机关、学校、医院推广“智慧食堂”,推动自助取餐柜、智能结算系统及自助咖啡机等设备应用。

(八)提升“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推动AI赋能教育强国,开展生成式AI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推动大模型从课堂走向应用。升级教育数字化基建,打造智慧课堂标杆。研发AI学习助手、教师智能助手等终端产品,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新模式。提升教师数字及智能教学能力,培养新时代教师队伍。

四、推动“人工智能+”商业创新

(九)促进“人工智能+”批发零售。加速智能零售发展,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结合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推动商业购物中心及步行街商圈智能化升级,建设智慧商店与商圈。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及商品交易市场等设施智能化改造。

(十)推进“人工智能+”电子商务。推动电商与AI深度融合,赋能运营、客服、设计、营销及直播等全场景全流程。创新数字人直播、虚拟体验等沉浸式场景,优化智能客服与推荐等个性化体验。推广创意内容生成、智能质检等工具,提升运营效率。鼓励电商平台开设“人工智能+消费”专区。

(十一)推广“人工智能+”物流配送。加速智能物流发展,结合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支持智慧园区、港口及仓库建设。利用AI完善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推广自助提货柜、智能快件箱等终端,提高偏远地区覆盖。稳妥发展无人配送,在园区、学校、山区等划定区域开展低速无人车、无人机试验应用。

五、加强“人工智能+消费”推广

(十二)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指导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新业态试点城市及AI创新应用先导区因地制宜布局集聚区,建设一批体验中心,促进新技术、新服务、新场景示范推广。鼓励以综合体、步行街、景区、博物馆、养老机构等为重点,开展产品租赁、共享、试用等模式创新,促进商业应用普及。

(十三)创新应用场景。制定场景建设指引,建立应用开放清单,遴选典型案例。建设重点行业国家AI应用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规模化、商业化落地。组织场景对接活动,促进供需匹配。支持智能体应用创新。鼓励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创新发展AI应用场景。

六、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

(十四)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推动AI技术在消费领域普及,落实数码及智能产品购新政策,鼓励地方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框架内制定补贴政策,重点支持新一代智能终端等消费。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相关产品与服务。发挥国家AI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助力“人工智能+消费”发展。

(十五)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结合“车路云一体化”试点,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城市无人配送等需求,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化路侧设施、边端算力及交通安全平台等城市智能设施。

(十六)健全标准体系。加快实施《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编制终端基础技术、安全可信、互联互通及行业应用等标准。建立终端智能化分级与评估体系。完善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快制定相关标准。推动跨行业跨品牌互联互通及标准认证衔接,提升国际标准话语权。

(十七)筑牢安全防线。在消费领域大模型研发、设计、训练、部署及运行各环节,加强网络、数据及内容安全能力建设。健全监管机制,加强信息保护,完善算法及消费欺诈治理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形成合力。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大创新探索,推动措施落实。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与督促落实,总结经验,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