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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26年人工智能发展行动纲要发布

发布时间:2026-06-25 10:03阅读:3

一、加强顶层设计与系统布局

(一)全力争取上级试点与平台资源

1.对标国家部署,高标准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制造方向),攻克行业核心难题,沉淀关键技术,打造示范成果。持续推进人工智能中试基地、实训平台等国家级、省级平台申报工作。加快省级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申报建设。

2.系统谋划国家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深化与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的常态化协作。

3.聚焦量子科技等领域,积极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争取建设数字金融全国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承接国家人工智能重大攻关任务。

4.全面落实江苏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任务,加速打造江苏核心区。全市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持续位居全省第一。

5.深化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快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数联网)建设,完成先行先试任务。启动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试点,培育省级入库数据企业700家,打造一批社会领域AI示范场景。

(二)健全顶层制度体系

6.完善人工智能产业推进机制,市政府定期调度,设立市人工智能发展办公室,优化职能配置,充实专业力量。

7.加快推进《苏州市人工智能应用促进条例》立法,动态更新市级人工智能政策文件。

二、增强科技创新实力

(三)推动产业协同创新

8.支持AI芯片、具身智能、工业软件、科学智能、数字金融、硅光计算等前沿领域基础研究与技术攻关,推荐申报省级前沿研发及重大专项30项以上,组织实施市级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20项。

9.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速突破关键技术。新增5家联合体,累计达90家。

10.聚焦“卡脖子”技术,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与知识产权标准融合计划,优化专利预审服务,提升专利质量。

(四)建设创新平台体系

11.争创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新增20家市级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实验室。

12.推进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建设,深度融入超算互联网。建好用好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支撑智超融合技术中心发展。

(五)加速成果转化落地

13.推动苏州企业与长三角科研院所对接需求,破解关键技术难题。

14.支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立常态化校企协同机制,推广“先使用后付费”转化模式,促进高校成果在本地转化。

15.围绕“1030”产业体系,布局概念验证中心,为实验室成果提供技术可行性和商业价值评估,打通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

三、夯实发展要素保障

(六)构建绿色高效智算底座

16.统筹“算力网”规划,制定全市方案。推进长三角示范区吴江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加快算力重大项目落地,推动算电协同,全市智算能力达34000PFLOPS(FP32)。

17.配合省数据局开展全省算力调度平台试点。推动中国移动Token运营中心建设,设立苏州词元科技公司。

(七)完善数据流通体系

18.系统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运营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联合实验室,上线全市高质量语料库平台。新增高质量数据集100个,总量达200个。

19.深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提升供给质量。建设数据流通平台,提供授权运营、开发、交付等服务,推广特色数据应用场景。

20.深化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出台专项方案,构建多方参与的价值共创生态,新增4个可信空间,累计达5个。探索与新加坡、德国共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打造中新跨境标杆。

21.加快数据标注产业集聚区建设,引进培育标注企业,吸引平台与龙头企业布局数据业务。

(八)提升模型服务能力

22.持续推进苏州市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支撑产业生态。

23.全力推进“具智社区”建设,打造全省开源品牌。加快开放原子紫金专区建设,遴选5个开源创新平台与项目,运营智能体互联网社区,落地1个实际应用。

24.培育垂直领域模型,动态更新模型库(入库300个)。指导企业完成生成式AI服务备案,新增15个大模型通过备案,累计超30个。

四、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九)壮大市场主体

25.扩大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完善企业分类评价与图谱管理,动态更新企业库。集聚AI企业超3500家,核心产业营收超4000亿元,增速20%。启动首批市级AI发展驱动中心建设,强化生态赋能。

26.构建“高新—专精特新—独角兽—上市”梯度培育体系。新增国家级“小巨人”10家、省级专精特新60家,累计培育市级独角兽100家、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

27.建立AI上市后备企业库,举办投融资路演,精准对接投资机构与金融机构。

(十)发展AI芯片产业

28.聚焦图形芯片、专用芯片、FPGA、存算一体、硅光、网络互联等方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建设硅光子集成制造平台,推动芯片适配与场景落地,举办10场以上产业链对接会。

29.加快RISC-V开源芯片创新中心建设,聚焦“RISC-V+AI”“RISC-V+安全”,壮大产业生态。实现技术授权客户超50家,研发20款标杆芯片,举办20场以上高质量行业活动。

(十一)发展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

30.支持穹明智能建设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苏智科建设数据训练中心,推动规模化示范应用。争创省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具身智能分中心。

31.征集具身智能高质量数据集,给予政策支持。聚焦整机与核心部件,培育重点企业,建设服务平台,推动场景落地,构建良好生态。加快建设国家级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教联合体。

(十二)发展量子科技产业

32.争取量子领域国家“两重”项目与政策支持,推进量子科技产业园启动区建设,加快整体规划与功能布局。

33.在量子芯片、量子计算机等领域实施攻关与转化,突破瓶颈,推动产业链升级。依托省数字金融重点实验室,联动长三角量子创新中心,开展量子与数字金融融合研究。

五、深化场景创新应用

(十三)推进“人工智能+制造”

34.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行业,聚焦研发、生产、运营、服务、供应链等环节,常态化培育工业大模型,动态储备150个。

35.深化场景开放,通过月度征集、季度遴选,新增制造领域100个可复制典型场景,推荐申报工信部典型案例。

36.完善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企业升级,争创省级先进级智能工厂200家、卓越级5家,力争突破领航级。

(十四)推进“人工智能+金融”

37.推动AI在智能风控、投顾、理赔、客服等场景深度应用,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效率与体验,打造一批可复制的领先方案。

(十五)推进“人工智能+科研”

38.引导苏大、南大苏州校区、人大苏州校区、西交利物浦等高校,发挥学科优势,布局AI交叉研究,搭建校企协同平台,提升研发效能。

(十六)推进“人工智能+医疗”

39.建立“三医”协同机制,推动数据共享,试点病种评价。推进医疗健康数智实验室与AI应用实验室建设,选取2个以上病种开展研究。

40.推动AI与生物技术融合,支持AI在药物靶标筛选、分子设计、精准医疗等场景应用。

41.推广基层AI辅助诊疗、专科智能决策、智能导诊服务,提升医疗机构AI覆盖率。迭代升级“AI个人健康助手”与“AI全科医生”项目。

(十七)推进“人工智能+医保”

42.推动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协同,支持商保利用医保数据开发产品与线上理赔。建设“AI+医保”经办服务系统,构建医保智能体,建成1套AI医保服务体系、1个以上智能体,支持开发1个以上保险产品。

(十八)推进“人工智能+低空经济”

43.加强低空设施智能化建设,打造智能飞行监管平台,构建高质量数据集与标注库,拓展物流、巡检、救援、文旅、智慧农业等场景,建设全国智慧低空标杆城市。

(十九)推进“人工智能+农业”

44.组织农业主体开展供需对接沙龙,新增“AI+农业”大模型应用场景9个。

(二十)推进“人工智能+能源”

45.聚焦能源生产、传输、调控、消费、安全等场景,加快AI融合,发布10个实践案例。

(二十一)推进“人工智能+文旅”

46.搭建交流平台,举办文旅科技联络会、沙龙、赛事,强化供需对接,推出20个新应用场景。

(二十二)推进“人工智能+电商”

47.加速AI在电商领域落地,强化培训,丰富应用形态。

(二十三)推进“人工智能+人社”

48.创新“AI+人力资源”应用,支持智能招聘、技能实训、灵活用工管理、薪酬大数据分析等产品开发。构建全市“AI+人社”服务体系,优化“苏州人才网”、欠薪预警、智慧工伤、智慧仲裁等场景。

(二十四)推进“人工智能+教育”

49.升级智慧教育大平台,深化AI在教育治理、教学、服务中的应用。推进全学段AI通识教育,优化校园安全与“一键通”餐监系统。

(二十五)推进“人工智能+民政”

50.建设“银发顾问”智能体,赋能政策咨询与服务查询,提升养老服务对接效率与老年群体获得感。

(二十六)推进“人工智能+政务”

51.推进全省智能评审试点,接入省级大模型,构建本地知识库,推动智能评审常态化。推广智能问答、“AI+政策”企业服务平台等高频应用。

(二十七)推进“人工智能+工程设计建造运维”

52.在省市智能建造试点中优先应用AI大模型,变革建造方式。创建不少于20个省级试点,完成80个市级试点评估,新投用智能装备300台(套)。

(二十八)推进“人工智能+交通”

53.建设长江与内河航运安全监管系统,助力打造近洋航运中心。实现预制梁AI机器人自动成型、混凝土缺陷智能检测。推进“AI+无人机”水上治理,构建“空天地水”一体化感知体系。建设公路路面决策智能体,提升养护效率。

(二十九)推进“人工智能+资源规划”

54.深化AI在自然资源领域应用,启动“AI+自然资源空间数据引擎”,探索“AI+城市体检”等轻量化应用场景。

(三十)推进“人工智能+城管”

55. 推动AI在城市管理中实现自动识别、实时预警、闭环处置。优化14类AI识别算法,探索“空中哨兵”预警模型。推进车载视频共享,构建移动智能采集网络。在城市体检、市容管理等领域打造2个以上智能问数、智能问答实用体。

(三十一)推进“人工智能+智慧警务”

56.建设全市统一智慧警务AI底座,汇聚警种数据,建成8个以上高质量数据集。构建市、县、所队三级应用生态,落地10个以上实战场景。培育100人以上专业队伍,打造可持续应用生态。

(三十二)推进“人工智能+应急”

57.制定《全面推进“AI+应急”实施方案》,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援,提升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探索完成12项标杆应用。

(三十三)推进“人工智能+知识产权”

58.推进苏州“AI+知识产权数据”应用基地建设,落地3个以上专利转化、金融创新、企业出海等应用场景。

59.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与AI场景融合,促进数据流动与资源利用。新增数据知识产权登记200件,发证170件,打造1项有影响力的场景案例。

(三十四)完善场景创新机制

60.创新跨部门协作机制,通过资金激励与考核引导,常态化推进场景对接,布局建设5个场景开放创新中心。

61.谋划标志性场景,打造“AI+”典型案例,申报国家省级项目。新增200个可推广典型场景,培育智能终端产品超300个。

六、优化产业生态体系

(三十五)推动产业集聚

62.高水平建设市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新增认定一批市级标杆与特色园区,巩固“一城一地一谷一空间”格局。加快OPC社区建设,出台管理办法与团体标准,认定20个市级OPC标杆社区。

(三十六)强化质量引领

63.开展AI关键技术标准攻坚,联合北自所、电子标准院等机构,推动龙头企业参与标准研制。提升MEMS、AI、量子科技标委会效能,推动企事业单位累计主导参与研制“AI+”标准100项。

64.推进AI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建设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中心,推动计量、标准、检测、认证与产业融合。支持企业申报“苏州名品”,推荐5家以上产品申报“江苏精品”。

65.健全科技与知识产权数据共享机制,强化AI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统筹协调。

(三十七)建设人才高地

66.加快人才集聚平台建设,推进“三百工程”,争创省级AI特色产业人才集聚区,争取省级人才评审自主权。设立市级重大创新团队“绿色通道”,在领军人才计划中设“AI专项”。争取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编制人才图谱,靶向引才。

67.加强AI职业能力建设,支持技校开设数字技能、先进制造专业各6个。鼓励行业开展技能竞赛,培育紧缺高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建设高技能实训基地。

68.推动在苏高校全面开设AI通识课程,建设优质课程与特色教材,推动校企实践项目,促进AI与专业课程融合。

69.深化校企对接,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构建布局合理、供需匹配的实训体系。

(三十八)强化资金金融支持

70.统筹市级AI资金,支持符合条件“AI+”项目。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专项债、省级资金及“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等政策,配合公募REITs项目储备。

71.加快AI专项母基金、中电科AI基金、市AI产业基金设立,推动各板块设立相关基金。

72.推动苏州企业金融服务超市上线政务云,提供智能匹配、风险预警、数据分析等服务。

73.深化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支持AIC基金投资苏州AI企业。扩大保险资金配置规模,提升长期资金在苏占比,完善融资对接。

74.依托科技金融(科创债)服务站,加大科创债政策宣传,推动科创企业与投资机构发债,指导法人机构发行科创债。

75.加大对OPC的资金支持,推荐优质企业纳入上市后备库,组织投融资对接,引入战略投资。鼓励银行开发特色信贷产品,加大贷款支持。

(三十九)拓展海外市场

76.建成并试运行“苏州海外综合服务平台”,为出海企业与外资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十)打造特色品牌

77.高水平举办AI与OPC创新发展系列活动,推动市场主体举办展会、对接会、沙龙等不少于200场。

78.整合“赢在苏州”赛事,专设AI赛道,办好OPC创业大赛,吸引优质项目落地。

79.高质量运营“OPC视界”公众号,强化宣传,提升苏州在OPC领域的影响力。

(四十一)加强AI安全治理

80.探索对大模型、AI智能体开展网络安全监测,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与隐私保护,防范AI安全风险。推动AI安全能力建设,发展AI安全产业,强化服务供给,促进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