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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26年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26-06-25 20:02阅读:2

为全面落实国家"人工智能+"行动战略部署,深入贯彻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人工智能+"城市建设、打造OPC创业首选城市,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向上对接与整体规划

(一)全力争取上级试点、平台与建设支持

1.对照国家部署,高标准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制造领域),攻克行业共性难题,积累核心技术能力,形成示范效应。持续推进相关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实训场等平台申报争取工作。加速推进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省级未来产业先行集聚试点、省级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等申报建设工作。

2.强化研究规划,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应用场景项目。深化与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的常态化协作。

3.围绕量子科技等领域积极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争取建设数字金融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承担国家人工智能领域攻关项目。

4.推进江苏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各项工作,加快打造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江苏)核心承载区。保持全市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收占比位居全省第一。

5.深入推进江苏省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快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数联网)任务实施,完成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先行先试建设任务。开展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试点。完成省级入库培育数据企业700家,打造一批社会领域人工智能示范场景。

(二)持续优化顶层设计

6.健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市政府定期调度推进人工智能工作。设立市人工智能发展办公室,完善职能配置,强化人员力量。

7.加快推动《苏州市人工智能应用促进条例》立法进程。适时更新市级人工智能相关政策文件。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强化产业协同创新

8.支持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发和科技重大攻关。围绕AI芯片、具身智能、工业软件、科学智能、数字金融、硅光计算等领域,组织申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30项以上,组织实施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市级人工智能领域攻关项目20项。

9.支持人工智能领域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新增人工智能领域创新联合体5家,累计达90家。

10.聚焦人工智能领域"卡脖子"技术,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计划项目,持续产出高价值专利。优化专利申请服务,强化预审职能。

(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11.围绕重点领域争创省技术创新中心。新增建设20家市级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实验室。

12.推进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建设,实现深度融入超算互联网。建好用好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支撑智超融合计算技术中心建设。

(五)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13.推动苏州企业与长三角重点科研院所开展需求对接和技术合作,帮助企业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

14.支持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分中心建立健全与合作高校、企业的常态化对接协同机制,加快推进"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促进高校成果在苏州转化落地。

15.围绕"1030"产业体系,规划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实验室成果提供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化论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

三、强化发展要素支撑

(六)打造绿色高效智算基础设施

16.强化"算力网"研究规划,制定全市整体方案。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吴江起步区建设,抓实算力重大项目推进,加快推进算电协同发展,形成更多智算资源服务能力,全市智算规模达34000PFLOPS(FP32)。

17.配合省数据局开展全省一体化算力调度平台试点工作。推动中国移动Token运营中心建设,成立苏州词元科技公司。

(七)构建数据流通利用体系

18.系统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推动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高质量数据集联合实验室建设运营,上线全市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公共服务平台。新增打造高质量数据集100个,累计达200个。

19.持续加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不断提升公共数据供给质效。推动数据流通利用平台建设运营,提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开发、数据交付等功能支持,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打造特色数据场景应用。

20.深化可信数据空间创新试点。出台专项工作方案,打造多方参与的数据价值共创生态,新增4个可信数据空间,累计达5个。探索与新加坡、德国等地协同打造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建成中新跨境可信数据空间,打造出海示范标杆。

21.加快数据标注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化数据标注企业引育,积极争取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苏州布局数据业务。

(八)提升模型服务能力

22.持续推进苏州市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全市人工智能产业提供全要素支撑。

23.全力推动"具智社区"建设,打造全省开源名片。加快推进开放原子紫金专区建设,依托特色软件产业园,遴选培育5个开源生态创新平台(共创中心)和项目。持续运营智能体互联网开源社区,落地1个实际应用场景。

24.高质量培育垂直领域模型,动态更新模型库(择优入库300个模型)。靠前服务指导企业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争取新增15个大模型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累计超30个。

四、推动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九)培优育强市场主体

25.做大人工智能产业规模。深化运用人工智能企业分类评价机制,编制产业图谱,完善企业库动态管理。集聚人工智能企业超3500家,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收超4000亿元,增速达20%。启动建设首批市级人工智能发展驱动中心,推动中心做大自身、做强生态。

26.积极培育领军企业。构建"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独角兽—上市企业"的梯度培育库。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60家,累计培育人工智能领域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

27.建立人工智能领域上市后备企业库,推动企业上市。积极举办人工智能企业投融资路演活动,加强项目与投资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十)发展人工智能芯片产业

28.围绕图形处理芯片、专用型芯片、现场可编程门阵列芯片、存算一体芯片、硅光芯片、网络互联芯片等AI芯片领域,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建设硅光子集成工艺制造平台。加快推动AI芯片适配验证和场景应用,举办AI芯片产业链对接活动10场以上。

29.加快推动RISC-V开源芯片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围绕"RISC-V+AI""RISC-V+安全"两大核心技术方向,建强建优RISC-V产业生态。实现技术授权客户超50家,推动20款RISC-V标杆芯片产品成功研发,举办超20场RISC-V行业高质量活动。

(十一)发展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

30.推进穹明智能建好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苏智科建好具身智能机器人数据采集训练中心,推动典型场景规模化示范应用。争创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具身智能分中心。

31.围绕具身智能领域,征集形成一批可推广的高质量数据集,对于符合相关政策的按规定给予支持。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核心零部件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重点企业,建设服务平台、推动场景应用,营造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加快建设国家级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市域产教联合体。

(十二)发展量子科技产业

32.争取量子领域"两重"项目及国家相关政策。做好量子科技产业园启动区建设工作,确保启动区按时完成建设。加快量子科技产业园整体规划设计、功能布局和启动建设。

33.在量子芯片、量子计算机等领域实施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加快突破技术瓶颈,推动产业链向高端跃升。依托江苏省数字金融重点实验室,积极对接、联动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开展多项量子科技与数字金融融合领域课题研究,推动量子金融融合发展。

五、深化场景创新应用

(十三)推动"人工智能+制造"创新应用

34.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聚焦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产品服务、供应链管理等环节,常态化开展工业垂类大模型培育工作,动态培育150个工业大模型。

35.深化场景建设和开放,通过月度征集场景、季度遴选标杆,新增制造领域100个以上可复制可推广典型应用场景,择优推荐申报工信部人工智能典型案例。

36.持续深化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梯度提升,争创省先进级智能工厂200家,卓越级工厂5家左右,力争在领航级工厂创建取得突破。

(十四)推动"人工智能+金融"创新应用

37.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机构智能风控、智能投顾、智能理赔、智能客服等核心场景应用。全面创新金融产品、提升运营效率、优化客户体验,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场景成熟、可复制推广的金融解决方案。

(十五)推动"人工智能+科研"创新应用

38.引导苏州大学、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西交利物浦大学等重点高校,立足自身优势,深化多学科交叉融合,错位布局人工智能研究方向。搭建校企协同对接平台,助力相关技术研发与交叉学科建设提质增效。

(十六)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创新应用

39.推动建立"三医"协同工作机制,加快实现"三医"数据共享交换,试点开展病种评价研究。持续推进苏州市医疗健康数智创新实验室、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实验室建设,选取2个以上病种开展评价研究。

40.推动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融合,支持"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领域研发创新和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在药物靶标筛选、药物分子设计、精准医疗等场景中推广应用。

41.持续推广基层诊疗智能辅助、临床专科专病诊疗智能辅助决策和患者就诊智能服务等场景,提高医疗卫生机构AI应用覆盖率。推进"AI个人健康助手"与"AI全科医生"项目成果应用,持续迭代升级。

(十七)推动"人工智能+医保"创新应用

42.推动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协同共享,支持商保利用医保数据开发保险产品、进行线上理赔。建设"AI+医保"经办服务项目,建立医保管理和医保基金监管智能体。建成1项医保人工智能服务体系,1个以上医保智能体。支持商保公司利用医保数据开发1个以上保险产品。

(十八)推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创新应用

43.加强低空经济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管理、运维。推动建设智能化低空飞行服务监管平台,构建低空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和标注库,拓展物流配送、智能巡检、应急救援、文旅、智慧农业等应用场景,打造全国领先的智慧低空城市。

(十九)推动"人工智能+农业"创新应用

44.组织农业主体开展主题沙龙供需对接活动,新增培育"人工智能+农业"大模型应用场景9个。

(二十)推动"人工智能+能源"创新应用

45.围绕能源生产、传输、调控、消费、安全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能源融合发展,发布实践案例10个。

(二十一)推动"人工智能+文化旅游"创新应用

46.搭建交流平台,举办文化、旅游与科技企业联络会、主题沙龙、创意赛事等,强化供需对接。新推出应用场景20个。

(二十二)推动"人工智能+电商"创新应用

47.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电商领域的落地应用与深度融合,强化业务培训,丰富应用场景。

(二十三)推动"人工智能+人社"创新应用

48.创新"AI+人力资源"技术应用,重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建设应用于智能招聘与面试、技能仿真实训、灵活用工合规管理、行业薪酬大数据分析等场景的产品与服务。统筹构建全市"AI+人社服务"体系,优化完善"苏州人才网"就业服务总入口、欠薪监测预警、智慧工伤、智慧仲裁等服务场景,全方位赋能人社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二十四)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

49.推进智慧教育大平台智能升级。深化人工智能在教育治理、课堂教学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加快实施全学段覆盖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优化校园安全防护体系和校园餐监管"一键通"。

(二十五)推动"人工智能+民政服务"创新应用

50.推进"银发顾问"智能体建设。以人工智能赋能政策咨询、服务查询等环节,提升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效率与老年人获得感。

(二十六)推动"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创新应用

51.积极推进全省智能评审试点工作,依托电子服务系统接入全省智能评审大模型,构建高质量本地知识库,推动智能评审常态化、规范化应用。建设并推广智能问答、企业服务"AI+政策"平台等高频场景应用。

(二十七)推动"人工智能+工程设计、建造、运维"创新应用

52.在省、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中优先引导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变革建造方式,提升智能化水平。创建不少于20个省级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完成不少于80个市级试点项目评估与指导,新投用智能建造装备300台(套)。

(二十八)推动"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创新应用

53.建设长江干流与内河航运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助力苏州打造近洋航运中心。强化预制梁智能生产全流程智能质量管控,实现钢筋骨架AI机器人自动成型、混凝土外观缺陷智能检测,提升施工质量与作业效率。推进"人工智能+无人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构建"空天地水"一体化智能感知与快速响应体系。建设普通公路路面决策智能体,提升路面养护质效。

(二十九)推动"人工智能+资源规划"创新应用

54.深化人工智能在自然资源领域应用,启动"人工智能+"自然资源空间数据引擎建设,探索构建"AI+城市体检"等一批"小巧灵"应用场景。

(三十)推动"人工智能+城市管理"创新应用

55.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城市管理中应用,实现城市管理问题自动识别、实时告警、闭环处置。优化无人机在城管领域14类AI识别算法,探索搭建"空中哨兵"智能预警监测模型。推进车载视频资源共享,初步构建移动智能数据采集网络。在城市体检、市容管理等领域打造2个以上智能问数、智能问答实用型智能体。

(三十一)推动"人工智能+智慧警务"创新应用

56.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警务人工智能技术底座,汇聚各警种数据资源并完成不少于8个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深化场景应用,构建市、县、所队三级应用生态,新建并落地不少于10个实战型应用场景。培育不少于100人的智慧警务专业队伍,形成健康可持续的智慧警务应用生态。

(三十二)推动"人工智能+应急管理"创新应用

57.制定并推进《关于全面推进"人工智能+"应急管理的实施方案》,立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核心需求,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探索完成12项标杆应用。

(三十三)推动"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创新应用

58.有序推进苏州"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数据"应用开发基地建设,持续开发"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数据"在专利转化运用、金融创新、企业出海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场景落地。落地3个以上"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应用场景。

59.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与更多人工智能场景融合,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新增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200件、审核发证170件。打造至少1项具有影响力的场景应用案例。

(三十四)完善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应用机制

60.创新场景工作机制,构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作体系,通过资金鼓励、考核引导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场景对接工作,推进场景开放和建设。布局建设5个场景开放创新中心。

61.更大力度谋划标志性场景,打造"人工智能+"典型应用案例,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新增200个具有推广价值和带动作用的典型场景。培育入库智能终端产品超300个。

六、完善产业发展生态

(三十五)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62.高标准打造市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新增认定一批市级标杆、特色人工智能产业园,巩固并提升各县级市(区)特色发展格局,重点塑造"一城一地一谷一空间"发展格局。加快OPC社区建设,制定出台OPC社区管理办法与团体标准,认定20个市级OPC标杆社区。

(三十六)推进质量引领

63.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术标准攻坚行动,实施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化计划项目。联合北自所、电子标准院等国家级技术组织秘书处单位,举办对接活动,推动龙头企业参与重点标准研制。提升全国微机电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MEMS器件工作组、江苏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江苏省量子科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平台载体效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合作和标准共研。推动苏州企事业单位累计主导参与研制"人工智能+"领域各类标准100项。

64.推进人工智能领域企业质量品牌培育工作。建设人工智能领域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中心,促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与人工智能产业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申报"苏州名品",推荐5家以上企业产品申报"江苏精品"。

65.健全科技与知识产权部门数据互通机制,定期共享重要信息,加强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建设。

(三十七)建设人才高地

66.加快推进苏州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持续做好"三百工程"相关工作,积极争创省级人工智能特色产业人才集聚区,积极争取省级人才计划自主评审名额。建立市级重大创新团队"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领域优秀团队予以优先立项支持。在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中设置"人工智能专项"。积极向省人社厅争取人工智能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苏州。编制产业人才图谱,靶向引进高端人才。

67.加强人工智能职业能力培育建设。支持技工院校开设数字技能相关专业6个、先进制造相关专业6个。鼓励重点行业、企业聚焦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等新领域,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加速培育企业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支持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68.推动在苏高校全面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程,重点建设一批优质课程,编撰系列特色教材,建设一批校企协同实践项目,完善教学资源体系,促进人工智能与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交叉融合。

69.加强校企对接,聚焦人工智能核心领域,加快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形成布局合理、供需适配的实训基地体系。

(三十八)强化资金金融支持

70.统筹安排市级人工智能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项目给予相应支持。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省级专项资金等各级各类上级资金及省"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等人工智能相关政策,配合做好公募REITs项目储备和审核工作,支持我市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71.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专项母基金投资工作、中电科人工智能基金、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基金设立工作。推动全市各板块设立各类人工智能产业相关基金。

72.推动苏州企业金融服务超市在市政务云上线,为市内金融机构与企业提供线上智能匹配、风险预警和数据分析等智能服务。

73.深入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支持已设立AIC基金开展对苏州人工智能企业的股权投资支持。持续扩大保险资金利用规模,鼓励各大保险机构提升长期资金在苏配置比例,完善融资对接机制建设。

74.依托苏州市科技金融(科创债券)服务站,加大科创债政策宣讲普及力度,推动潜在科创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指导辖内法人机构发行科创债,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

75.加大对OPC的资金支持。积极推荐优质OPC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组织专场投融资对接会,引入相关战略投资。鼓励银行机构开发特色信贷产品,加大对OPC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

(三十九)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76.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苏州海外综合服务平台",为苏州出海企业及外企来苏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十)打造特色品牌

77.高标准办好市级人工智能与OPC创新发展系列活动。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举办人工智能展会、供需对接会、行业沙龙等各类活动不少于200场。

78.整合"赢在苏州"系列赛事,专设人工智能赛道,办好OPC创业大赛,吸引一批优质项目落地苏州。

79.高标准运营"OPC视界"公众号,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强化苏州在OPC领域领导力和影响力。

(四十一)加强人工智能安全治理

80.探索对大模型、AI智能体等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强化数据安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与隐私保护,防范人工智能安全风险隐患。推动人工智能安全能力建设,积极发展人工智能安全产业,强化人工智能安全服务供给,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