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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2026年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标杆企业、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培育计划

发布时间:2026-07-08 20:46阅读:2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行动的战略部署,落实工信部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五个百项”工程落地见效,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重点场景、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全方位、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经研究决定,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培育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培育工作重点聚焦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数智优品”4个类别。2026年计划培育应用场景50个、应用标杆企业25家、人工智能服务商30家、“数智优品”80项。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规范有序,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数据造假、重大消费投诉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等情形。

(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或人工智能领域相关机构。

2.所申报应用场景须在我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应用主体属于工业领域,且主要投资发生在2025年1月1日之后。

3.所申报应用场景应成效突出,具备典型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可复制可推广性,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属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内的制造业企业,2025年度营业收入须达到1亿元以上。

2.申报单位2024—2025年累计信息化投入(含信息化软硬件、信息技术服务、工业网络部署等ICT投入,不含土建及工业制造设备等投入)须超过500万元,其中在算法模型、算力、数据、智能体等人工智能技术相关领域的投入须超过200万元。

3.申报单位应在人工智能行业模型、特色智能体应用方面形成典型应用案例,实现关键工艺环节智能化突破、生产经营降本增效、业务模式创新提升,具备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四)人工智能服务商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从事人工智能相关的软硬件产品研究、开发、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核心业务,通过模型、算法、算力、智能体、智能终端、智能设备等方式,在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工具、平台、解决方案等服务。

2.申报单位应具备成熟的项目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近三年内在浙江省内至少成功交付2个以上服务项目。重点关注在工业领域的赋能创新应用。

3.鼓励省级数字化服务商、“浙江数商”等机构开展人工智能技术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级数字化服务商、“浙江数商”积极申报人工智能服务商。

(五)人工智能“数智优品”申报要求

1.申报产品条件

(1)产品应为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模型(算法)、软件智能体、终端产品等,能够执行复杂任务、提供智能化服务和交互体验,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具备良好的生态基础。

(2)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研发证明。

(3)申报“数智优品”须提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产品应质量可靠、功能完善、性能优异,并具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如申报产品涉及算法或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须提供网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

(4)产品应具备一定的销售收入或良好的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2.申报方向

(1)模型/算法。包括通用大模型、垂域行业大模型、场景小模型、智能算法等。

(2)软件智能体。包括具有自治性、反应性、社会性、预动性等特征,应用于各领域以软件形式呈现的智能体。

(3)智能终端产品。包括AI手机、AI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驾驶终端、智能机器人、工业终端、商业终端、其他终端等。

(4)其他。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其他产品。

按统一申报、分方向评选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可进入“浙企之家”网站(地址:https://zj87.jxt.zj.gov.cn/zj87-hqzc/index.html#/ enterprise)“2026年人工智能‘五个百项’培育”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在线填报相关资料,提交佐证材料。每个单位可申报多个类别,但在同一申报类别中仅限择优遴选1项。

(二)地方初审。相关县(市、区)经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各设区市经信局进行复核并盖章上传推荐汇总表(附件1)。

(三)评审认定。省经信厅对各地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并形成2026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培育名单。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浙江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加强指导。鼓励相关领域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积极组织成员单位申报。意向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线上提交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其中基本信息表为必填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申报表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型选择填写,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请各县(市、区)、设区市于2026年7月23日前完成属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经信局汇总辖区内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培育工作的责任人(用于开通申报系统审核人员账号,见附件2),并于7月13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数字经济处。

(三)纳入培育名单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在申报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国家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项目和典型案例、省级数字化服务商、浙江数商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等相关工作中择优给予推荐支持。

联系人:

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高媛、华柔柔,0571-87056776;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廖文睿,0571-81051191。

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高哲,0571-87113551。

温州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处周中强,0577-88968061。

附件:

1.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培育信息推荐汇总表

2.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培育工作责任人(审核人员)清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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