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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重点项目培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0 06:11阅读:2

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家"人工智能+"战略部署,响应工信部等八部委推进"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安排,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五个百项"工程,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重点场景、核心企业、关键行业的深度融合应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方位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培育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培育工作涵盖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数智优品"四大类别。2026年计划培育应用场景50个、应用标杆企业25家、人工智能服务商30家、"数智优品"80项。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主体须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须具备规范的运营管理体系,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环境污染事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债务违约、数据造假、重大消费纠纷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等情况。

(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1.申报主体须为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或人工智能相关机构。

2.申报场景须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应用主体应属于工业领域,主要投资发生在2025年1月1日之后。

3.申报场景须成效突出,具备典型性、创新性、示范性特征,具有推广价值,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

1.申报企业须属于"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范围内的制造型企业,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

2.申报企业2024—2025年信息化投入总额(涵盖信息化软硬件、信息技术服务、工业网络建设等ICT投入,不包括土建工程、工业生产设备等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其中算法模型、算力、数据资源、智能体等人工智能技术相关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3.申报企业在行业AI模型、特色智能体应用方面已形成代表性案例,实现关键工序智能化升级、生产运营降本增效、商业模式创新,具备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和推广价值。

(四)人工智能服务商

1.申报主体须聚焦人工智能相关软硬件产品研发、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核心业务,依托模型、算法、算力、智能体、智能终端、智能设备等,为企业或用户提供人工智能产品、工具、平台、解决方案等服务的专业服务商。

2.申报主体须具备完善的项目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近三年内在浙江省内成功交付项目不少于2个。重点支持在工业领域的赋能创新应用。

3.鼓励省级数字化服务商、"浙江数商"等开展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省级数字化服务商、"浙江数商"可申报人工智能服务商资格。

(五)人工智能"数智优品"

1.产品申报要求

(1)产品须为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模型(算法)、软件智能体、终端产品等,具备复杂任务执行能力、智能化服务与交互体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2)产品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研发能力证明材料。

(3)申报"数智优品"须提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功能完备、性能突出,须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如产品涉及算法或生成式AI大模型,须提供网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明。

(4)产品须具有一定的市场销售收入或具备良好的市场推广前景。

2.申报方向

(1)模型/算法类。包括通用大模型、垂直行业大模型、场景小模型、智能算法等。

(2)软件智能体类。包括具备自主性、响应性、社交性、主动性等特性,应用于各领域的软件形态智能体。

(3)智能终端产品类。包括AI手机、AI电脑、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驾驶终端、智能机器人、工业终端、商业终端及其他终端产品等。

(4)其他类。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其他相关产品。

三、申报流程

按照统一申报、分领域评审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浙企之家"平台(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zj87-hqzc/index.html#/enterprise)"2026年人工智能'五个百项'培育"专区,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登录,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佐证材料。每家企业可申报多个类别,但在同一类别中仅限择优申报1项。

(二)属地初审。各县(市、区)经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各设区市经信局进行复核并汇总盖章上报。

(三)评审认定。省经信厅对各地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最终确定2026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培育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提交。其中基本信息表为必填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申报表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型选择填写,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二)列入培育名单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在申报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国家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项目及典型案例、省级数字化服务商、浙江数商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等工作时优先给予推荐支持。

联系人: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 0571-89541429。

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高哲,0571-8711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