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意见:全面深化“人工智能+”行动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人工智能+”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动“人工智能+”战略实施,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重塑生产生活模式,推动生产力质变和生产关系革新,加快构建人机协作、跨界融合、共创共享的智能经济与社会新形态,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依托我国丰富的数据资源、完备的产业体系及广阔的应用场景,强化前瞻布局与系统谋划,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及国际合作为重点,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培育新基建、新技术体系、新生态及新岗位,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让全民共享发展红利,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至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六大重点领域的深度渗透,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倍增,公共治理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开放合作体系日趋完善。至2030年,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经济新引擎,推动技术普惠。至2035年,全面迈入智能经济社会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加快实施重点行动
(一)“人工智能+”科学技术
1.加速科研发现进程。加快探索AI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加速“从0到1”重大突破。加快科学大模型应用,推动科研平台及重大设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开放共享的高质量科学数据集,提升跨模态数据处理能力。强化AI跨学科牵引,推动多学科融合。
2.驱动技术研发模式创新与效能提升。推动AI驱动的研发、工程、产品一体化协同,加速“从1到N”落地与迭代,促进成果转化。支持智能化研发工具推广,加强AI与生物制造、量子科技、6G等技术协同,以场景应用牵引科技创新。
3.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推动社科研究向人机协同转变,探索适应AI时代的新型研究组织形式。深入研究AI对认知、伦理的影响,探索“智能向善”理论体系,促进AI造福人类。
(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1.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企业将AI融入战略与流程,推动全要素智能化,助力传统产业升级,开辟未来产业新赛道。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与产品,培育底层架构基于AI的企业,探索新商业模式。
2.推进工业全要素智能化。推动工业全环节智能联动,加快AI在设计、生产、服务、运营的应用。提升全员AI素养,形成可复用专家知识。突破工业软件,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深化工业互联网融合,增强系统智能决策能力。
3.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加快AI育种创新,支持种植养殖智能应用。发展智能农机、无人机、机器人,提升生产工具智能化水平。强化农机平台化管理,加强AI在农管、风险防范的应用,提升农民经营能力。
4.创新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服务业向智能驱动演进,拓展经营范围。探索无人与人工服务结合模式。在软件、金融、物流、交通等领域,推广智能终端与智能体应用。
(三)“人工智能+”消费提质
1.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培育更广更丰富的智能业态,发展提效型、陪伴型应用。加强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娱、电商、物业、出行等服务品质,拓展体验、个性、情感消费场景。
2.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推动终端“万物智联”,打造智能产品生态。发展智能汽车、手机、机器人、家居、穿戴等终端。加快AI与元宇宙、低空飞行、脑机接口融合,探索智能产品新形态。
(四)“人工智能+”民生福祉
1.创造更智能的工作方式。发挥AI在创造岗位和赋能传统岗位的作用,探索人机协同模式,培育智能代理等形态。支持AI技能培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强就业风险评估,引导资源向潜力大方向倾斜。
2.推行更高效的学习方式。将AI融入教学全过程,创新智能学伴、教师模式,推动从知识传授向能力提升转变,实现因材施教。构建智能化情景交互学习,鼓励全民学习AI新知。
3.打造更有品质的生活。推广高水平健康助手,推动AI在诊疗、医保等服务应用,提升基层医疗能力。利用AI繁荣文化生产,创作中华文化内容。发挥AI在人际交往、精神慰藉、养老助残、全民健身中的作用,拓展“好房子”全周期应用。
(五)“人工智能+”治理能力
1.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推动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探索面向新一代终端的城市治理。加快AI向乡村延伸,推动城乡智能普惠。开展AI社会实验。稳妥推进AI在政务应用,打造精准服务新模式。提升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智能化水平。
2.打造安全治理多元共治新格局。构建面向自然人、数字人、机器人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AI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治安管理中的应用,提升监测预警、执法决策能力。赋能网络空间治理,强化态势研判与风险处置。
3.共绘美丽中国生态治理新画卷。提升空天地海感知与国土规划水平。围绕大气、水、海洋、土壤等要素及碳市场,提升AI驱动的监测预测与处置能力,构建精准治理模式。
(六)“人工智能+”全球合作
1.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将AI作为国际公共产品,打造开放生态。深化高水平开放,推动技术开源,加强算力、数据、人才国际合作,助力全球南方国家,弥合智能鸿沟。
2.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支持联合国发挥主渠道作用,探索广泛参与的治理框架。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对接治理规则与技术标准。共同研判应对风险,确保发展安全可控。
三、强化基础支撑能力
(七)提升模型基础能力。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多路径探索与架构创新。加快高效训练推理方法研究,推动创新协同。探索新应用形态,优化交互体验。健全能力评估体系,促进迭代提升。
(八)加强数据供给创新。以应用为导向,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完善数据产权版权制度,推动公共财政项目成果开放。鼓励数据成本补偿、收益分成等激励方式。支持数据标注、合成技术,壮大数据处理产业。
(九)强化智能算力统筹。支持芯片创新与软件生态培育,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突破。优化国家智算布局,完善一体化算力网,发挥“东数西算”作用。加强互联互通与供需匹配,创新运营模式,推动算力云服务普惠易用。
(十)优化应用发展环境。建设国家AI应用中试基地,搭建共性平台。推动软件企业智能化转型,培育应用服务商,发展“模型即服务”。健全场景指引与激励政策,完善容错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标准研制。
(十一)促进开源生态繁荣。支持开源社区建设,促进资源汇聚。建立贡献评价激励机制,将开源纳入学分与成果认定。探索普惠开源模式,构建全球开放的技术体系。
(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全学段及通识教育,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构建领军人才新模式。完善多元化评价体系,发挥领军作用,给予青年空间。支持企业用股权激励引才留才。
(十三)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健全国有资本投资考核与监管制度。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发展长期资本,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与伦理准则,推进相关立法。优化安全评估备案制度。
(十四)提升安全能力水平。加强模型算法、数据、设施、应用安全建设,防范黑箱、幻觉、歧视风险。建立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强化政府引导与行业自律,坚持包容审慎,形成动态敏捷治理格局。
四、组织实施
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工智能+”行动始终。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强化示范引领,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
国务院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