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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试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21:31来源:微信阅读:7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试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深度应用,现发布《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重点方向

(一)助力文化艺术创作生产

致力于推动智能技术在文化艺术创作、生产管理、演出演播等环节的优化升级,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音乐、美术、戏曲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助力创作更多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艺术内容。

(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重点开展文化数据资源共享与优化服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基层文化资源的精准推送和智能互动体验,推动知识问答、讲解引导等创新服务的提供,并完善公众反馈意见的智能化征集与分析。

(三)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通过智能化手段推动文物保护修复与展览展示等业务场景的应用,利用动作捕捉等技术深度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实现文物保护与传播的智能化展示。

(四)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

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创意设计、国潮产品开发、智能终端应用等方面的新模式,打造智能化体验消费、个性化服务等新场景,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文旅体验方式。

(五)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

推进智能化旅游资源推荐、行程规划、票务预约等服务创新,提供智能讲解、自动翻译、智能客服等高效服务,应用无人机、机器人等技术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并加强旅游公共信息的整合与应用,优化客流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

(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

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的智能化建设,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智能化分析和处置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优化举报投诉处理流程,并实现监管信息的全程可溯。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应为在相关试点方向具有明确应用场景且具备较强数据基础和技术能力的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推荐流程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推荐本地区试点申报工作,每个省(区、市)不超过推荐3个试点,每个重点方向不超过1个。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共建院校可直接推荐本单位试点1个。

请申报单位填写《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表(附件),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5月15日前提交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三、联系方式

董肇伟 010-59881703

马鸣远 010-59881679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