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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联手发布AI伦理审查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6-04-05 00:04来源:微信阅读:6

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等十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26〕75号),该办法自4月2日起正式生效并开始实施。

《办法》规定,将把促进人类福祉、确保公平公正、实现可控可信等七项伦理准则,全面融入人工智能科技活动的各个环节,重点关注训练数据、算法模型和系统设计等核心领域,着重审查是否有效防止偏见与歧视、保障数据安全与隐私、以及明确风险披露和责任追溯的机制。

《办法》提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必须成立伦理委员会,进行自我检查和审核;明确对于高风险活动需要专家进行复核,并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检测评估等服务的提供。同时,鼓励伦理审查相关的数据集开源共享,支持伦理审查技术的创新与国际协作,通过规范引导促进合规创新,从而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实现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