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启用电动车AI管控系统
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着力破解电动车交通违法治理难题
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智能化与精细化水平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现已正式启用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
目前,首批4处路口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正式投入运行
什么是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
主要针对哪些违法行为进行管控?
它又有哪些独特之处?
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人脸识别等技术,可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现自动发现、实时抓拍、现场提醒、精准溯源、闭环处置的全流程智能管理:
前端数据采集设备可24小时连续自动识别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抓拍画面清晰记录违法全过程。
一旦发生违法行为,系统会立即通过路口广播设备开展定向语音提醒,第一时间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
依托人脸识别技术与人口信息库进行实时比对,精准锁定违法当事人身份,并自动留存违法证据档案。
通过“河南交警”短信向违法当事人精准推送交通违法告知信息,明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指定接受处理的交警支队,引导当事人主动前往接受处理。
系统投入使用以来
已有不少违法行为被镜头记录下来
下面来看一组真实违法曝光
违法人:王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人:虎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人:张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3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人:郭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9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违法人:刘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1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张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3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刘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7日
违法地点:玉凤路(玉凤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段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7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7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绝不是摆设
关键时刻确实能够救命!
2026年1月13日14时56分,上街区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头部瞬间被卡在车轮下方。
所幸的是,该男子规范佩戴了符合国标的安全头盔,因此在此次事故中仅受轻微伤。最终,该男子因闯红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一次闯红灯,承担全责;一个安全头盔,关键保命。这就是“戴”与“不戴”的明显区别。
非机动车属于“肉包铁”
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受伤更严重的往往就是非机动车一方
因此,非机动车驾驶人务必珍爱自身生命
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韩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6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人:巴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5日
违法地点:玉凤路(玉凤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1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人:宋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2日
违法地点:农业南路(农业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人:鲁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3日
违法地点:农业南路(农业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在城市市区道路上
可以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骑行过程中违法载人再叠加任意一种交通违法
一压、一挤、一碾、一撞
一旦发生事故
更会让两个人同时陷入危险之中
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的启用
目的就在于通过科技手段
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
守法意识和守法水平
从源头减少电动自行车伤亡交通事故
全力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为郑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