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发布指导意见 推进人工智能在档案行业应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副省级城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伴随国家“人工智能+”战略的深入实施,AI技术与各领域的融合日益紧密。为落实党中央及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确保人工智能在档案领域的应用平稳有序,特制定本意见。
一
总体要求
我们要深入践行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遵循稳妥探索、确保安全保密、聚焦重点、避免盲目跟风及注重实效节约的原则,切实促进人工智能在档案业务中的落地,为档案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
有序推进应用
(一)夯实数据基础。加强档案数字资源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档案归集,持续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创造条件开展文字、语音、图像识别工作。强化档案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数据标准化,扎实做好档案著录,探索数据标注,提高数据可解释性与可用性,通过补缺纠错进行数据清洗,提升数据质量。构建包含多模态数据、具备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及可追溯性特征的高质量档案数据集,为AI应用奠定数据基础。
(二)拓展应用场景。推动AI技术覆盖档案工作的全流程,深化深度学习、多模态、知识图谱及大模型的应用。优先推进智能档案接收检查、著录、编研、检索、盘库、开放审核、数据脱敏、清洗、专题库建设、音像修复及知识服务等场景,探索新场景,促进AI与档案业务的深度融合。
(三)建设算力设施。加强AI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算力设施共建共享,鼓励有条件的档案部门建设区域智能算力平台,提供算力支持、模型训练、语料处理等服务。审慎使用AI算力服务,优先使用自建平台。做好算力平台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规划业务与数据范围,严禁将档案数字资源总库部署在非自建平台上,保障数据安全。
(四)加强算法监控。充分认识算法可能存在的后门攻击、设计缺陷等风险,根据相关部门预警及时排查。加强算法备案审查,评估上线前后的安全风险,防范漏洞、泄露、污染及后门嵌入。加强算法伦理风险研判,对潜在负面影响进行预评估,制定预案,防止虚假信息生成。
三
强化安全支撑
(五)加强安全管理。压实AI应用安全责任,将安全与合规贯穿研发、训练、应用全过程。确保应用符合国家法规,规范数据管理,严禁擅自留存、使用或泄露档案数据。加强数据安全管控,建立权限管理策略,防止越权操作,定期复核访问记录,采取技术措施确保数据处于受控、合法状态,防范非法获取与篡改。
(六)防范泄密风险。强化风险意识,完善AI应用保密制度,规范技术选型、部署、训练及使用流程。严禁为在建大模型提供档案数据测试,严禁在非自建算力平台进行训练。部署AI应用时,需对输入输出数据进行筛查,拦截涉密信息。加强运维监管与数据审计,防止未经审批的数据交叉关联与深度挖掘,提升汇聚关联风险管控水平,涉及国家秘密的需严格遵守保密法规。
四
统筹组织实施
(七)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档案部门需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政策与资金支持,因地制宜推进AI应用。定期研判应用情况,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督导,确保AI应用取得实效。
(八)实施科研带动。发挥科研引领作用,设置AI研究选题,引导科研力量攻克共性难题。整合高校、企业等资源,结合实际开展基础模式、关键技术、核心算法及业务场景的研究攻关。联合多方力量推动AI在档案行业的创新与推广。
(九)构建制度和标准体系。制定AI应用相关制度规范,推进依法管理。围绕系统框架、功能、场景、数据管理、评估等建立标准体系,规范数据采集、存储、训练等流程,确保安全合规。鼓励多方参与标准制定。
(十)注重高效节约。统筹规划算力与数据资源,合理选型技术路线,确保投入产出匹配,避免重复建设。大模型开发应注重场景适配与能力复用,优先使用轻量化方案,严控成本,避免盲目跟风造成浪费。
各级档案部门应坚持需求导向,科学评估AI应用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可靠性,优先在可控、成熟、高效的场景中稳步应用。严禁以AI应用替代职责履行,业务部门须对应用结果进行审核确认。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