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何以无法取代人类笔耕
近期,一对伴侣借助智能工具撰写稿件并实现年收入逾两百万,舆论哗然之后,相关公众号已被平台全面封禁。微信团队随即表态,公众平台始终倡导真人创作,严禁利用智能技术替代人工完成内容生产与发布流程。此举无疑是向“智能创作”明确说“不”。
众多媒体已阐明,实际上这对伴侣的盈利渠道并非单纯依赖写作,而是仰仗其构建的“达人合作分成”体系。两百万收入中,近九成来源于向“内容达人”或学员收取的保证金。
然而,读者仍能从诸多公众号文章中嗅到浓郁的“智能气息”,智能创作似乎日趋泛滥。或许这正是平台出手整顿的动因。
智能创作的本质在于“概率最大化”
此前舆论曾热议“手搓经济”,即智能技术提升生产力后催生的小而精的商业模式。按理说,智能撰写文章亦属“手搓经济”范畴,因其能显著提升写作效率,在善于经营之人手中亦可产生可观回报。但内容平台为何仍要鲜明地亮出“红牌”?
这仍回归那个被反复探讨的议题:智能缘何无法取代人手写作?这涉及怎样的创作标准与伦理?
浏览部分媒体评论,大多指出文字创作非仅止于词汇堆砌,更是情感表达与价值观的承载,而这些正是智能无法企及之处。这些观点颇具见地,揭示了智能创作的短板,但笔者认为,多数评论尚未揭示智能创作与人机创作差异的底层技术逻辑。对此,笔者欲续陈己见。
先呈总体结论:从人工智能工程学视角审视,智能创作的核心本质,实为基于海量数据训练的概率预测行为,前一词汇落定后,其创作目标在于“预测下一个最可能的词”,而非“预测最准确的词”。
也就是说,智能创作的本质是一种概率运算,其追求的是“下一个词句的概率最大化”,不确保“何为正确”,而致力于呈现“看似最正确的”。显然,这与人类写作存在显著差异。
为更清晰地阐释此问题,需回溯写作这一古老的人类技艺本身。
文字创作,表面是主观行为,书写何种内容、如何落笔,关乎作者个人的判断与感受。然而就每一字句的表达而言,却又是一门极为讲究精准的技艺。世界语言文字博大精深,描绘一事一物,看似可用诸多相近词汇,但最佳之作永远仅能选用一个最贴切的词语,方能使笔下文字趋于完美。
福楼拜曾对弟子莫泊桑言:“你所谈及的任何事物,皆仅有一个名词可称呼,仅有一个动词可描绘其动作,仅有一个形容词可形容。因此应去寻觅迄今未获的这个名词、这个动词和这个形容词,而决不应满足于近似之物,决不应采用蒙混,乃至高明的蒙混手法,不应利用语言的戏法来回避困难。”
由此观之,因智能创作仅追求“概率最大化”而非“最准确”,故其注定无法如真人写作般创作出最恰当的文本,亦无法最精准地实现人类欲表达之意。
智能创作无法承载个性化体验
除精准性不足外,“个性化抹杀”亦是当前大模型创作难以逾越的短板。
大模型这一装置所依赖的训练数据,本质上乃人类写作成果之集合,尽管提问者可结合自身身份、目的给出个性化的Prompt(提示词),然其所能生成的全部内容,并无法对应提问者之个性化经验,仅能对既有文本进行概率重组,导出结构化、模板化之文本。
更甚者,人类写作中那些杰出之作,除文字中直露之意涵表达,尚包含大量隐而不显之物,那些笔端背后涌动的情愫,未被言说的心绪,最玄奥的意念触动,有时根本无法诉诸简单字符,而需创作者与读者通过深切的环境互动方能实现。这对大模型而言,无异于一道理应无法逾越之鸿沟。即便未来人工智能仍可不断进化,即便涌现出意识,这与人类血肉中生长出来的意识亦无法等量齐观。
这正是一些人常言“大模型创作没有灵魂”的根本原因所在。
不妨再引经据典,借用孔子之言。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依孔子之说,“兴观群怨”居学《诗》意义之顶端,而“多识”居最末端。那么,两相比较,当前之大模型创作,正处于人类创作中“多识”之层次。
归根结底,智能创作无法承载人类创作中最核心的个性化体验。真人创作的本质是“求其在我”,智能创作的本质是“求其在人”。操纵者布下何种棋局,智能便有何种命运。人类创作是一种意义生产,而智能创作只是一种基于数理逻辑的预测。
行文至此,不由想起上世纪二十年代发生于知识分子群体间的“科玄之战”,以丁文江、胡适为代表的“科学派”认为科学能解决人生观问题,而张君劢等“玄学派”则坚持人生问题关乎情感、直觉与自由意志,非科学逻辑可涵盖。这一争论之核心,正是工具理性与人文价值之边界问题。
今日之智能创作论争,当然不见得出现泾渭分明的两派,但至少目前尚未达成共识。从创作者之经验而言,笔者可提出一疑问:大模型在生成文本过程中,会不会出现上文那种“行文至此,不由想起”的灵感触发呢?对此,笔者深表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