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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促进人工智能与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发布

发布时间:2026-04-23 20:30来源:微信阅读:9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白云区支持人工智能与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支持人工智能和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业经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现正式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若遇问题,请直接向区政务和数据局反馈。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广州市白云区支持人工智能和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加速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驱动数字经济高水平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4〕88号)、《广东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粤发改高技〔2026〕78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互联网软件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工信函〔2024〕331号)等文件要求,构建具有白云特色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示范高地,特制定本政策。

一、具体措施

(一)夯实算力基础设施。

1.支持企业建设高性能计算中心,围绕工业制造、智慧城市、商业航天、具身智能等重点应用领域强化城市边缘智能计算中心,优化算力资源配置。鼓励企业向非关联方采购智能算力资源,用于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推理、智能体开发、数据标注等应用。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对年度实际购买算力及Token服务费用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按实际费用的10%给予算力券补助。对首次申请算力券的OPC(一人公司)等小微初创企业,补贴比例提高至15%。年度算力使用补贴总额上限为1000万元。(责任单位:区政务和数据局)

(二)发展数据要素市场。

2.积极培育数据标注新兴业态,对数据标注企业当年实现的标注业务收入,按其总额的4%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为200万元。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行业数据采集、汇聚、清洗、标注等工作,形成高质量数据集。对经评审认定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国家、省、市级高质量数据集,分别给予牵头单位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数据集按最高标准奖励且不重复,每家单位每年奖励上限为200万元。(责任单位:区政务和数据局)

3.支持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共建城市、行业、企业级可信数据空间,对获得市级以上评定的可信数据空间,给予牵头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发放“数据券”,对通过数据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年度场内交易总额达到100万元的企业,最高可按交易合同金额的5%减免交易服务费。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年度“数据券”兑现总规模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政务和数据局)

(三)突破核心算法与模型。

4.鼓励围绕区域重点产业,聚焦行业应用需求,研发和部署具备深度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对自主研发、首次完成国家级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上线备案、拥有2个以上市场应用案例且实际合同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首次完成国家级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且应用效果良好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政务和数据局)

5.鼓励建设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需提供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自动化标注工具、标准测试数据集、大模型评测、技术交流共享、人才培训、生态培育推广、算力调度等公共服务。经评审通过后,按平台实际建设投入费用的30%,给予建设单位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获得省、市级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示范项目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最高1:1的配套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政务和数据局)

(四)加速产业集聚。

6.建设一批人工智能特色产业园区,对经认定为省、市级人工智能领域特色产业园的运营主体,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支持。培育一批人工智能产业孵化器,为孵化器运营主体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免费申报指导服务,对获评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的运营主体,按其获得省、市资金奖励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每家孵化器运营主体配套支持上限为100万元。鼓励现有孵化器、产业园区设立“OPC创业专区”,为OPC创业者提供灵活工位、共享算力、模型调用、公共数据资源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和数据局、区科工商信局、白云建科、白云金控、白云投资)

(五)深化人工智能应用创新。

7.打造人工智能创新示范应用场景,聚焦智能制造、金融、物流、交通、商务、文旅、医疗等产业领域,对获评国家、省、市级“人工智能+”典型案例的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项目建设主体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政务和数据局)支持OPC对接实际场景需求,推动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依托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等重点平台,联合孵化器运营主体及专业机构,定期举办OPC创新应用大赛,对获奖团队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白云建科、白云金控)

(六)汇聚高端人才。

8.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鼓励人工智能相关企业或研究机构引进院士、核心技术领军人才。对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依据相关政策推荐申领“云聚英才卡”,并提供人才落户、安居、医疗、出入境等便利服务。完善OPC创业人才服务体系,设立OPC服务专区,为OPC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注册、法律财税、人才公寓等“一站式”服务。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在白云区共建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平台、人才实训基地,围绕智能体研发、数据标注等方向开展定向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司法局、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区科协)

(七)精准引进核心企业。

9.充分利用关键技术“揭榜挂帅”机制,支持企业围绕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知识图谱等人工智能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对“揭榜”成功并完成项目的单位,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政务和数据局)

二、附则

(一)本措施适用于在广州市白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从事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服务管理等活动的企业、高校及机构。申请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认定年度上一年以来经营规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1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2.申请政策扶持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本措施所称“不少于”“不超过”“以上”均包含本数,“少于”“超过”不包含本数。

(三)本措施所列资助(补助、奖励)标准,均为最高限额。同时符合本措施及其他同类性质支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为保障资源分配公平、避免资金过度集中,在本措施项下可获得的各类补贴、奖励等资助总额设定上限,原则上区级财政在同一年度对同一企业的扶持资金不得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白云区的经济贡献额。

(四)区政务和数据局依据本措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各项任务责任单位负责落实材料初审、实质审核、奖励评审和资金拨付等兑现程序,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统计局负责核实企业的统计关系。

(五)本政策措施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