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如何挑战中华文化主体性及破解之道
作者简介:王振,男,博士,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引用格式:王振.生成式人工智能如何挑战中华文化主体性及破解之道[J].探索,2026(1):136-146.
摘要:探究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筑牢中华文化主体性时如何规避潜在隐患并发挥积极作用,是新时代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着力点。从文化视角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核心要素与内在结构在生成发展中存在不确定性与矛盾性,主要表现为人民群众作为使用者虽是主体,却遭技术挑战自身地位;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劳动实践产物,却可能制约文化传播与应用。这种结构上的张力导致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中华文化主体性关系密切。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会产生弱化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隐蔽风险,主要表现为容易遮盖和混淆真正的文化主体—人民群众,掩盖和弱化真实的主体文化—中华文化,遮蔽和阻碍文化主体间性—共享人类文明新形态。积极防范应对这些风险,需要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现代化,增强筑牢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综合效能;把握技术核心要素与规律,创新中华文化嵌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方式方法;正确认识技术发展需求,不断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当前全球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迅猛发展,第5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6月,“用户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回答问题的比例高达80.9%”[1]。生成式人工智能是基于人类借助思维符号表征系统表达的提示自动生成内容的人工智能技术[2],具备学习并生成逻辑新内容的特点。快速发展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给筑牢中华文化主体性带来了挑战。文化主体性实质上指涉的是文化主体的自我意识,中华文化的主体性实际上是以中华民族为主体,植根于中华文明在历史时空的延展,探索对中华文化自身的自觉与自信[3]。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人民群众劳动实践的对象化产品,本身具有文化属性,但它一经生成就对人坚定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提出了挑战,给中华文化主体性中的文化主体、主体文化等要素带来隐蔽的弱化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4],“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涌现,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5],“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5]。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遵循生成式人工智能与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全面理解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客观影响,把握生成式人工智能弱化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风险挑战及内在机理,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中如何规避风险、发挥积极意义,是“十五五”时期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要课题。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文化主体性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学者们关注的两个热点话题,同时也是具有深刻内在关系的两个重要命题。一方面,关切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巩固文化主体性的机遇与挑战。有学者关注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价值导向,认为“对互联网情境的‘模拟’不可避免地带有数据主体所在时空的文化观念”[6],ChatGPT和文心一言都会受到一定的价值观干扰;有学者关注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应用将给意识形态治理提供新契机,但技术本身的特性及其现实应用也存在各种潜在风险[7];有学者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与普及实现了中华文化传播范式的根本性变革,但也要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建设真正实现“科技向善”[8]。另一方面,关切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巩固文化主体性的危机应对。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语境中要持守人的文化主体性与民族文化的主体性、构建人工智能开发与运用边界以及伦理规范和制度机制,探索多元文化保护路径与人机协同的文化生产模式[9];有学者认为,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拓展了中华文化的创造空间,创新了中华文化的传播形式,成为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重要力量[10]。
总的来看,学界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巩固文化主体性中兼具机遇和挑战已达成共识,从工具理性、技术理性、价值理性等层面对其中存在的风险与应对进行了分析探讨。但是,学者们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中有何风险看法不一,对其风险的生成原因和机理研判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更重要的是,聚焦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要素,有针对性地分析其对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隐蔽风险与应对策略研究相对较少,这就使得有必要对这两个问题作出进一步的探讨。一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劳动实践产品,具有深刻的现实基础与实践导向,不宜简单地对其进行价值判断,需要坚持理论逻辑与实践实际,从文化的视角理解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正反两方面影响的发生机理、作用规律与发展趋势;另一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一种文化,展现出文化主体与主体文化之间的张力,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要素同这一张力相结合会演化为不同类型的风险挑战,需要从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影响因素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要素出发,进一步研判其中的风险挑战与应对策略。基于此,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中华文化主体性关系中存在的张力,从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影响因素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要素出发,有针对性地研判生成式人工智能弱化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在机理、风险样态与应对策略,有利于进一步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条件下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积极策略。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弱化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在机理
在某些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之下,可以合乎逻辑地建立两个矛盾语句相互推出的矛盾等价式[11]7。文化价值功能上的自我相关的矛盾性与不合理性,是文化创造对与它的主体(人)的悖谬[12]8。人与文化各要素之间的矛盾内含牵引力、拉伸力和整合力的张力,使一定时期一定群体的文化保持稳定结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自我发展、回应挑战、开创新局的文化主体性与旺盛生命力。”[13]2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中华文化主体性之间展现出一定的张力关系,这也是中华文明旺盛生命力的体现。生成式人工智能在价值功能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合理性,主要表现为人民群众作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的主体,却被这项技术挑战自身的文化主体地位;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人民群众劳动实践的产物,却可能限制中华文化的传播与应用实践。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存在文化价值上的张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风险挑战。”[4]就一般性而言,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一定的文化属性和文化特征,它以人类为目标群体,满足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能力提升的需要;就特殊性而言,它往往以特定的文化群体为目标群体,满足特定用户筛选和获取一定文化信息的需要。作为文化存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展现出人类对自身主体性实践能力提升的需求,但这种人民群众劳动实践的产品也会反过来限制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实践。同时,作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存在的文化具有多样性,不同属性的人工智能文化可能会提升或限制人的主体性实践活动,展现出非合理性结构因素。生成式人工智能从诞生开始,就存在文化价值上的张力,既追求人自身认识能力的提升,反映文化的基本特征和人的主体地位;又可能限制人的认识能力和创新性思维,进而影响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实践活动的开展。对于中华文化主体性而言,这种张力表现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人民群众寻求自身认识能力提升的产物,反过来可能限制人民群众自身认识能力的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和传播中华文化,但它又有可能影响人民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自觉与自信。
生成式人工智能揭示数字信息技术的一般性文化特征。生成式人工智能基于深度学习和神经网络技术,尤其是在生成对抗网络以及大语言模型的基础上,完成文本、图像等自主内容创新。虽然这一技术实践大部分时间是在网络空间中进行,但无论是大语言模型构建还是生成对抗网络,无论是算力实体支撑还是应用场景搭建,都是人民群众劳动实践的对象化产品。因此,无论是从原理、要素、技术还是平台看生成式人工智能,其本质都是人民群众劳动实践的产物,体现人的本质规定性,具有人按照自己的目的进行文化创造的一般表现。
生成式人工智能文化遵循文化生成、裂变与发展的特殊性规律。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4]147计算机网络硬件、软件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使现代生产的物质条件不断取得飞跃,人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样态也变得多样,因此人的劳动生产与生活实践的对象化产品也会随之变化,完成裂变到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具有深刻的规律性,随着人民群众劳动实践能力的提升而自发变化,新的劳动生产与生活实践自觉能动地对象化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生活方式。互联网思维、人工智能、网络衍生品、计算机平台与终端等不断丰富现代文化存在样态与人类生活方式。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支持下,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算法与算力等要素综合作用下生成、传承与创新互联网条件下的多样文化,不断丰富和拓展网络文化产品,使现代社会文化的生成、传承与创新更加多样。
生成式人工智能展现出来的一般性文化特征与特殊性文化规律,都呈现出其与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张力关系。无论是作为文化存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还是作为生成式人工智能而存在的文化,从其发生那一刻开始,就既充满未来希望,又充满现实无奈。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14]152数字信息劳动实践的对象化产品、大模型的数字信息文化内容生成机制以及数字文化现象、数字文化心理、数字文化价值内核等文化样态都反映着未来社会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美好憧憬,体现着人民群众对现代生活方式创新的追求。但是,受制于劳动生产能力的阶段性特征和客观实际,对其中的规律性认识以及伦理规约仍然需要进一步探讨,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实践创新具有不同程度的隐蔽干扰。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场域中的文化主体与主体文化均含张力
在张力视角下,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诞生与变化发展的过程中都存在着结构和功能上的不合理性,存在着自我相关的矛盾性。人民群众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文化的主体,但人民群众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过程中容易被限制自身主体性的发挥;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一种特殊文化形态,本身存在有利于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容,同时也存在弱化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容。
生成式人工智能场域中文化主体聚焦的是人与文化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的”[13]8。人民群众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文化发生与发展的主体力量,但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变化和发展进程中,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容易遭遇挑战。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生成对抗网络和建构大语言模型的过程中实现文本、图像的自动生成与演化,但无论是大模型等算法技术,还是计算机终端、网络传输设备等算力支持,亦或是抓取的、呈几何倍数增长的数据,都是人民群众劳动实践的产品,人在其生成中均展现出主体地位。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传承和创新的主体依然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在劳动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和传承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并结合自身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创新这种文化。因此,无论是生成、传承还是创新,人都是其中的主体力量。但是,作为人民群众劳动实践的对象化产品,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自身的创新与发展中,容易于网络社会中对人的主体地位产生挑战。比如,2025年5月,美国开放人工智能研究中心新款人工智能模型o3出现了不遵从人类指令的状况,拒绝自我关闭,挑战人在文化生成中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结构上的不合理性是运动变化的,在自身的运动变化中原本合理的功能和价值可能会变为不合理的功能和价值,进而影响中华文化主体性。
生成式人工智能场域中主体文化聚焦的是多样文化中如何判断不同文化的主次与属性问题。在文化建设中要坚持守正创新,而其中的“守正”,就包括守住“中国共产党的文化领导权和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13]11。生成式人工智能是一个由人创造的各种要素构成的有价值、有意义的网络虚拟世界,而人的价值心理和价值观念又受到虚拟网络文化的影响,因此网络虚拟世界中存在的价值上的不合理性和矛盾性,也会影响人对主体文化的价值判断,出现模糊、混乱和不确定性。马克思指出:“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15]208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按照自己的审美与规则有意识地劳动实践,生产与创造满足自身成长发展需求的文化。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人民群众网络劳动实践的产品,其算法与算力都受制于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即使它在大模型支持下可以自行运算数据,完成文本和图像生成等内容的创新创造,但是这些毫无例外都没有超出人的价值融入。正如有研究显示,不同的生成式人工智能软件会生成不同价值诉求和文化特征的内容[6]。这就是说,人工智能算法和算力等要素均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文化特征,从生成式人工智能出现那一刻开始,就容易造成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群体受到创造生成式人工智能群体价值观的影响。
(三)万物互联世界中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张力
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并发展于互联网信息技术支持下的万物互联世界之中,但这项技术一经生成也会对互联网世界中人与人的交往提出限制和挑战,不仅包括现实世界中的人与人的关系,也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虚拟世界中真实人与虚拟人、虚拟人与虚拟人之间的关系。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人民群众劳动实践的对象化产品,必然涉及万物互联世界中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即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虚拟网络世界中存在共同主体。但是,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筛选、检索、获取信息的过程中,却容易弱化共同主体和共同客体,使其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合理性,阻碍虚拟网络世界中的必要联系。对于中华文化主体性而言,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影响全世界各国民众科学准确地认识人类文明新形态,同时也可能影响中国人民和全世界各国民众一道解决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人工智能文化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工智能可以是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要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加强技术能力建设,为弥合全球智能鸿沟作出中国贡献。”[4]因此,理解生成式人工智能条件下共同文化主体形成与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对破解全球生成式人工智能鸿沟具有重要意义。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虚拟网络世界中存在面对共同文化需求的共同文化主体,但其技术手段和关键要素容易阻断和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必要联系。人的现实社会属性使其不可脱离交往的社会,网络空间中人的类本质实现也离不开交往的网络劳动实践。因此,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网络社会中,存在着从主体到网络再到主体的网络文化主体间性。网络交往社会中的人不仅要理解其在网络文化生成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也要理解网络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共享、共建、共生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从来不用单一文化代替多元文化,而是由多元文化汇聚成共同文化,化解冲突,凝聚共识。”[13]4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人民群众了解世界各国文化提供了便利,有利于增进各国人民的文化交往、促进解决世界共同文化难题。但由于技术壁垒,各国文化的交流与合作都受到了来自生成式人工智能本身的现实挑战,因此关注文化主体性中的文化主体间性对理解和回应这些挑战具有重要意义。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弱化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隐蔽风险
既然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文化主体性的关系中存在张力,那就需要在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中揭示其不合理性结构中存在风险的一面,即生成式人工智能弱化文化主体性的隐蔽风险。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遮盖和混淆真正的文化主体
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遮盖和混淆人民群众在中华文化生成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Trans-former架构和生成对抗网络(GAN)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模型中的两个核心技术,Transformer支撑大语言模型(如GPT、PaLM)的核心技术,通过自注意力机制处理长序列数据,实现高效的上下文建模;生成对抗网络(GAN)通过生成器与判别器的对抗训练,生成逼真图像(如StyleGAN生成人脸)。在这些技术支持下,人可以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快捷、便利地检索和获得文字及图像处理结果,使生成式人工智能成为人类获得间接经验的快捷工具。但是,这一过程也存在割裂人与现实生活、削弱独立思考、扰乱价值判断的可能。这种可能不仅容易影响人在劳动实践中深化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内生动力,也容易使人在对虚拟网络的依赖中丧失主体性实践创新的能力。因此,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容易使人民群众的实践与认识过分依赖于人工智能技术,使中华文化容易异化为人工智能的简单拼凑,最终影响人民群众在中华文化生成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遮盖和混淆人民群众在中华文化传承中的主体地位。中华文化的传承离不开现实的人民群众、实践的人民群众,而不是仅依靠人工智能的推送。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4]133。人需要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获得人类优秀文化的滋养,以获得生存与发展的必备技能。这种文化滋养离不开实践检验与实践创新,抽象的虚拟网络技术很难让人真正理解优秀文化生成与发展的必然,甚至会对人传承与创新优秀文化产生消极影响。比如,扩散模型通过逐步去噪生成高质量内容,虽然能够让人在大数据模型的辅助下有针对性地获得想要了解的文化内容,但这些内容缺乏个人主体性实践的体验和检验,较难对人民群众自觉、自发地传承中华文化产生积极影响。
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遮盖和混淆人民群众在中华文化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面对人与自然界、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等复杂矛盾以及人自身成长发展的诉求,在主体性实践中丰富和创新文化,成为人类文化发展的必然。但当人脱离现实社会与客观实践时,这种矛盾认知和发展需求就会变得抽象,进而影响人的文化创新动力。比如,稀疏专家模型中门控网络可能偏向少数专家,导致其他专家欠拟合;稀疏激活模型可能阻碍未被选中的专家更新,这些训练挑战都容易弱化人民群众在现实世界中的实践创新能力,影响创新性实践对象化产品的生成,进而影响中华文化创新活力。
(二)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掩盖和弱化真实的主体文化
就一般性而言,主体文化主要是特定时期特定民族中稳定的、被大多数成员接受的、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主体文化主要是指由人民群众自由自觉的劳动实践的对象化产品而凝聚成的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主体性“是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3]8-9。这里指明了中华文化主体性中的主体文化内容。生成式人工智能对用户认识、传承与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可能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掩盖和弱化这些主体文化。
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掩盖真实的主体文化,弱化人民群众传承中华文化的内生动力。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实际运行中,往往通过人为或自动的方式,对采集的各项虚拟数据添加标签或符号,帮助用户能够理解、学习和处理这些抽象的数据,同时为用户提供精准化、分众化的信息供给。这种技术操作在计算机应用中由来已久,比如二进制编码、数字仿真模拟等。但作为一种标注方式,本质上不是人劳动实践的对象化产品,只是一种虚拟仿真产品。这种虚拟标记容易引导用户的网络习惯,让用户容易在虚拟标注的引导中偏离主体文化现象、主体文化心理和主体文化价值内核,从而丧失坚定主体文化自觉、客观评估主体文化的机会,使用户在虚假需求和虚拟现实的诱导中降低传承主体文化的内生动力。对于中华文化而言,容易使人民群众在虚拟标注的引导中偏离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和中华文化价值内核,影响人民群众的中华文化自觉与自信。
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掩盖主体文化的全貌,弱化人民群众全面完整认识中华文化的能力和需求。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中,通过个人兴趣和生活习惯优化数据与训练技术,有针对性地提供片面的文化供给,容易使用户沉迷特定的文化环境,不利于用户在不同文化的对比中自觉地全面认识自身群体的主体文化。在此影响下,用户很容易混淆反映人的类本质劳动的文化和反映异化劳动的文化,从而掩盖主体文化全貌。比如,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损失函数设计,扩散模型使用均方误差逐步去噪,GAN通过对抗损失平衡生成与判别数据信息,就容易影响用户在多元文化交锋中真实、准确、完整地认识中华文化,甚至影响用户坚定中华文化的自觉。
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掩盖主体文化生成的实践基础,弱化人民群众坚定中华文化的自信与自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文化自信的首要任务,就是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用中国道理总结好中国经验,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13]10但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网络社会信息检索与生成的工具,提供的是间接的信息检验和虚拟的信息反馈,很难让人在客观现实中感受自身的类本质劳动实践以及中国改革发展实际,容易使用户产生虚拟与现实的矛盾困惑,不利于用户通过实践认知和情感体验增进文化自信与自强。比如,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稳定训练策略,通过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完成信息供给,容易造成使用者对虚拟世界与现实实践的认知差异,从而影响使用者在客观实践中坚定中华文化自信。同时,互联网拟态环境中的象征性现实可能代替真实的文化体验和文化经验,加上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数据和模型部分来自英语世界,本身可能隐含价值偏见和刻板影响,这样就容易使用户在缺乏真实体检的基础上受到价值偏见的影响,进而影响对中华文化的自信与自强。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遮蔽和阻碍共同文化主体间的互动
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不是“孤芳自赏”,而是在“两个结合”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文明交流与互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的和平性“决定了中国不断追求文明交流互鉴而不搞文化霸权”[13]4。可以说,关切虚拟网络世界中的共同文化主体以及共同文化难题,是全人类共同科学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重要着力点,也是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题中之义。作为人类科技创新的必然需求,全人类都必须正视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中的一些共性问题,比如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技术理性、价值理性和沟通理性等问题,以此来满足不同民族发展的客观需求。面对这些需要全人类共同努力解决的共性文化难题,不同文化背景的民族也会形成共同的文化主体,在文化交流与互鉴中协同解决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共同文化课题。
生成式人工智能容易遮蔽共同文化难题的客观实际,弱化虚拟网络社会中共同文化主体的文化交流与文明互鉴,进而削弱中华文化主体性。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数字模拟和信息适配等方式,对用户获取的信息进行提前筛选,并且向用户提供有利于特定价值导向的信息供给,将会遮蔽不同民族在虚拟网络社会中的共性需求和共同的文化难题。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中的垂直领域适配机制有可能对在文化交流与文明互鉴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华文化主体性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与工程化中,医学领域需结合专业术语和知识图谱进行语言与图像微调,历史领域需要结合历史资料和价值导向进行文字和逻辑微处理。这种垂直领域的适配机制可以使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出更具针对性和个性化的结果,满足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要。但是,这种机制容易出现共同主体的交往壁垒和信息鸿沟,继而在虚拟交往世界中对面对共同文化难题的文化主体产生消解风险,妨碍中华文化与世界其他国家文化的交流,从而影响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巩固与发展。
四、生成式人工智能弱化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应对策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历经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5]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关系中存在张力,因此不能孤立地、片面地、静态地看待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弱化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风险,而应努力消解风险并将风险转化为机遇。唯此,才能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条件下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
(一)以文化治理能力为抓手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
在人工智能条件下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离不开文化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牢牢掌握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主动权”[4],“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5]。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16]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是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弱化中华文化主体性风险的重要着力点。
一方面,信息化条件下深化多元主体参与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不仅需要关切人民群众在中华文化生成、传承与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团结共同主体,增进文化主体间性。信息化条件下通过治理的手段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主要是突显人民群众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主体地位,同时深化多元主体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加强技术能力建设,为弥合全球智能鸿沟作出中国贡献。”[4]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增进多样群体共同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代表的优秀文化,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场域中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重要表现。比如,构建师生智能体多维交互的学习共同体[17],创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开源化方式,通过技术共享降低创新门槛,通过技术标准化、分层治理和全球协作,构建开放且可控的开源生态等。
另一方面,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中信息自下而上的传导方式。治理现代化强调信息自下而上快捷的传递方式,推进实践中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能够快速地传导到管理者的视野之中。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过程中,需在多元主体参与文化治理的基础上,通过特定的机制和人工智能的方式,促使有关弱化文化主体性的问题、巩固文化主体性的经验,能够及时传导至管理主体,进而增强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评估与反馈实效。比如,“通过多方协作与技术演进,构建高效且可操作的治理体系,‘技术—制度—社会’三轴联动机制的协调组织将治理嵌入人工智能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18],对进一步增进完善信息传导方式和评估功能具有积极意义。
(二)以生成式人工智能规律为参考创新中华文化的嵌入方式
就一般性而言,一定民族的主体文化包括多种形态,如作为劳动实践对象化产品的文化现象、文化心理以及融含其中的价值内核。创新中华文化深层次嵌入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以从文化现象、文化心理和文化价值三个层面创新嵌入方式。
首先,推进中华文化现象嵌入生成式人工智能。文化现象是一定时期一定群体生存方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人能直观接触的文化内容。推进中华文化现象嵌入,就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嵌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模型架构、数据筛选、算力训练、评估指标和应用场景等核心要素之中,使用户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过程中,获得快捷、便利、有针对性的主体文化现象供给。其次,推进中华文化心理嵌入生成式人工智能。蕴含在中华文化现象之中的中华民族文化心理,是人民群众在劳动生产与生活实践中生成并凝结在一起的心理特质,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共情力,是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心理情感基础。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人类网络实践的对象化产品,本身也包含着一定群体的文化心理。“个体会创造性地定义人类心智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区别,以此作为社会创造策略的具体方式。”[19]因此,需要将中华民族文化心理有效嵌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生成主体与文化载体,通过完善算法模型、数据选择、优化训练等核心要素,使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过程机制和产出结果有效反映中华民族文化心理。
最后,推进中华文化价值内核嵌入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所有核心要素都为人的劳动实践所创,其中必然包含客体对主体需要满足的价值判断。在主体文化的深层结构中,蕴含着一定群体稳定的价值观念,成为主体文化中最为核心、最具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文化标识。因此,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中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离不开中华文化价值内核的嵌入与引导。这就是说,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嵌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要素运行之中。依托数字化建设,提升主流价值语料规模和多样性,同时有序推进数据分层次开放,凝聚主流价值语料库建设合力,实现主流文化价值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生成与创新到运用这项技术完成信息检索和生成的全过程嵌入。
(三)以正确认识发展需求为前提增进人民群众传承创新中华文化的动力
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条件下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巩固,离不开认识和增进人民群众传承创新主体文化的内生动力。生成式人工智能不仅是一种检索工具,更是文化传承创新的一种方式。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核心要素虽然会对文化主体性产生弱化风险,但遵循文化传承与发展规律,关切人民群众与中华文化的发展需要,仍能不断增进人民群众传承创新中华文化的内生动力。
首先,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创新创造动力。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有效运行离不开人民群众对中华文化及人工智能规律的正确认识和科学运用。要注重对文化创造者的主体性的培养与强化,增强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背景下文化创新的主体动力[20]。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中激发人民群众创新中华文化的内生动力,可以关注用户的成长发展需要和人工智能文化创新发展需求,主动设计算法模型偏好,破解可能生成的拟态环境,关切用户网络信息时代生活方式的客观变化,以喜闻乐见、习以为常的文化现象供给、文化心理凝聚以及文化价值引领,激活人工智能条件下用户创新发展主体文化的内生动力,引领人工智能文化科学发展。
其次,增强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动力。价值理性坚持人的行为的无条件的价值,即人注重行为本身的价值,甚至可以不计后果,关注行为目的的合理性。但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关系中存在张力,使得人民群众在实际技术运用中需要客观考量其目的的合理性。在技术模型中设置人机对话边界,明确人机交互范围,同时运用语义增强技术拓展核心价值概念的应用场景,最终达成“技术拟人”与“价值育人”的辩证统一。也就是说,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中激发人民群众传承中华文化的内生动力,需要在算法模型、数据训练、评估机制等要素中前置性地明确问题意识和价值导向,为工具理性的实现以及工具本身的持续创新提供价值引领和精神动力,实现人与人工智能文化的协同发展。
最后,增强全世界优秀文化的交流互鉴动力。沟通理性强调以理解和共识为导向,通过平等对话解决分歧,关注对话的“有效性要求”。以沟通理性为支点,进一步增进共同文化主体传承发展人类文明,也是解蔽生成式人工智能中弱化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可为探索。比如,在影视创造领域中,主体间性视角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专业生产内容(PGC)、用户生成内容(UGC)等影视内容生产模式的共创机制,可以被理解为在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内容创作过程中,通过合作、交互和共享资源的方式,实现共同目标的一种动态的、具有共同价值取向、可以实现利益共享的共振机制;在意识形态治理中,要通过完善数据确权与分类分级立法,明确公共数据的社会服务属性,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公众监督的协同治理框架。这些进一步表明,在应用场景与工程化设计中增进共同主体的交流对话机制,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遵循,在数据策略和算法模型中进一步提升共同主体的价值共识,能够增强共同主体传承与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内生动力。
五、结语
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客观的实践基础,反映了人提升自身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能力的现实需要。在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过程中,一些技术要素对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提出了现实挑战,但合理运用这些技术则有利于进一步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因此,不能简单地、机械地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中的影响进行价值判断,需要客观地把握二者之间的张力,遵循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生成与发展规律、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在规律,积极转化矛盾、把握张力,把生成式人工智能变为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增量。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人的劳动实践的创新与发展,文化也会不断得到创新和发展。新时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网络劳动实践创新中会持续发展,脑机接口、大模型等技术也会持续完善,在文化强国建设中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16]可以说,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文化建设的协同研究,深化以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新研究,抢占生成式人工智能文化应用制高点,不仅是未来中华文化主体性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新时代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重要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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