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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管理规章

发布时间:2026-04-25 04:16来源:微信阅读: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机构内部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确保数据安全、信息保护与合规运作,提升工作效能,特此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 本规章适用于本机构全体正式员工、外包人员及临时访问AI系统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AI技术的应用必须遵循“合法、合规、安全、可控”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应用范围与权限

第四条 经核准的AI工具可用于以下工作场景:

· 文档撰写与内容校对

· 数据整理与分析

· 会议纪要自动生成

· 代码编写的辅助工作

· 客户服务的初步应答

· 内部知识库的信息检索

第五条 严禁使用AI技术的场景包括:

· 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核心秘密的决策过程

· 未经授权的个人隐私数据处理

· 关键业务系统的直接操控指令

· 法律文书最终签署前的未经审核内容

第六条 使用前须向信息技术或合规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完成相关培训并通过审批后,方可启用指定的AI工具。

第三章 数据与隐私保障

第七条 严格禁止向AI系统输入以下类型的数据:

· 个人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户信息、生物识别数据

· 未公开的财务资料、商业秘密、非公开源代码

· 标注为涉密或“内部敏感”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 使用AI过程中,如需上传数据,必须事先进行脱敏处理(例如替换真实姓名、身份标识等)。

第九条 各部门应定期审查所使用AI工具的隐私政策与数据处理模式,确保其符合本地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如《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四章 责任与监督机制

第十条 AI生成的内容应标注“由AI辅助生成”字样,并由使用人员承担最终审核责任。禁止直接采纳未经核验的输出结果。

第十一条 部门主管对下属员工的AI使用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发生违规使用时,需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调查。

第十二条 信息技术部门应每月对AI使用日志进行抽样审查,一旦发现异常访问或数据泄露风险,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第五章 安全与应急响应

第十三条 禁止将内部账户共享给他人用于访问AI系统,必须使用个人独立账户并开启多因素身份认证。

第十四条 如发现AI输出内容涉及违规(如歧视性言论、暴力信息、非法建议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安全团队。

第十五条 若怀疑发生数据泄露事件(例如误将敏感信息传送至云端AI),须在1小时内启动应急预案,包括断开网络连接、更新访问密钥、联系AI服务提供商删除相关记录。

第六章 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章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 情节轻微:予以书面警告并安排重新培训

· 情节较重:暂停AI使用权限、进行通报批评

· 情节严重:追究相关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关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每年由合规部门负责复审与更新。

第十八条 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属本机构信息技术与合规联合委员会。

第八章 禁用AI清单

第十九条 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AI工具,例如小龙虾 OpenCraw,违规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