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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人工智能动员支撑力

发布时间:2026-04-27 17:35来源:微信阅读:4

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战略高地,正在深度重塑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面对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的新态势,必须着力破解动员援战场景向智能化拓展的问题,推动国防动员向人工智能领域延伸,不断服务战斗力生成,从而牢牢把握人工智能支撑保障打赢的主动权。

统筹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研究。人工智能要抢占先机、赢得优势,关键在于基础理论、方法和工具等方面实现突破。围绕支撑智能化作战所需关键技术,迫切需要优化布局、加大基础性研究投入。首先,要面向前沿统筹布局。人工智能是科技发展的前沿方向和最新成果,也是现代战争动员的重要支点。立足多元、多维、多域、多向的人工智能发展前沿,统合数据、算法、算力等基础要素,整合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知识图谱等技术方向,协同基础软件、模型框架、高端芯片等技术成果,兼顾全面推进,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形成整体协同、均衡发展的格局。其次,要围绕需求重点布局。人工智能正在持续渗透并重塑现代战争。着眼未来智能化作战,要突出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动员储备,统筹军事与经济、军需与民用、战场与市场,紧盯援战关键领域和关键技术作为优先突破口,集中攻关、合力突破,形成契合智能化作战需求的重点布局,夯实人工智能领域动员的决定性力量。再次,要立足现实审慎布局。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标准高、难度大,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此基础上,应客观研判人工智能发展的资源、水平和需求等现实条件,保持清醒认识,做到心中有底,实事求是地配置资源,一步一个脚印扎实突破,一步一个台阶稳步提升,防止好高骛远、盲目上马、蜂拥而起,形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布局。

优化人工智能领域物流运行。物流是现代战争资源运输投送的基础通道。围绕动员运输投送支援保障,迫切需要优化物流体系运行,在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方式,将合适的作战资源送达战场。其一,数智化供需匹配。供需匹配是组织战争资源智能物流动员的前提和基础。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对物流体系中的基础设施、运输主体、运输工具等进行数字化升级,构建集“云、边、端”于一体的智慧物流管理体系,实现对各个环节的数字化管控和无缝衔接。面向现代战争应用场景,实现物流需求智能生成、物流潜力智能感知、需求与供给智能匹配,遵循需求牵引、效率优先、成本可控原则,科学规划运输路线,合理统筹投送工具,恰当选择集结输送时机。其二,自适应配送实施。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等物流系统,都是具有独立性、主动性和能动性的主体,能够自主感知环境、自主遵循规则、自主作出反应。需要培育物流主体感知配送态势和配送环境的自反馈能力,增强主体弥补配送结构、配送功能失衡的自修复能力,聚焦现代战争对人工智能资源的配送需求,应对配送过程中出现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充分发挥物流主体的自适应特征,实现不同运输主体互补、不同运输平台互补、不同运输路径互补,合力确保作战资源弹性、稳定、可靠投送。其三,自组织物流管控。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指出,系统有序性是通过对系统结构和功能起主导作用的序参量协同与竞争形成的。自组织管控是克服无序、迈向有序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类物流主体作为一个独立系统,具有规则共享、微观决策、同步并行、相互竞争、彼此协作等特性,能够围绕起主导作用的序参量协调一致行动。由序参量引导、规范、支配其他物流主体的行动和趋势,其他主体则在序参量的主导下协同行动,形成、恢复、维持物流活动的有序。

加强人工智能领域风险防范。人工智能是一把双刃剑,既为现代战争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也不可避免地伴生诸多风险与挑战。围绕协调动员多元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规避和降低风险,迫切需要提前预置有效措施。一是出台风险防范法规制度。把握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规律和趋势,聚焦人工智能领域已经显现的风险或潜在风险苗头,突出智能化作战对安全保密、防范攻击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建立健全人工智能风险防范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等制度体系,以权威性、强制性法规屏蔽安全风险,形成人工智能治理管控的制度规范保障。二是构建风险防范应急响应体系。针对人工智能技术可能引发的数据泄露、数据造假、算法失控、网络攻击等风险,构建风险监测与预警系统,实时跟踪人工智能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潜在威胁并发出预警;建立快速响应与处置预案,针对突发风险的类型、危害、等级等充分预判,完善处置举措,一旦出现情况立即启动预案,有效防止风险升级和扩散;完善事后恢复与改进措施,修补系统漏洞,堵住风险源头,恢复正常运行,形成风险预警、处置的全流程应急响应体系,提升人工智能治理管控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完善风险防范协同机制。协调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元力量,健全协同机制,合力防范人工智能风险。明确负责人工智能风险防范的相关部门,制定监管职责清单,形成监管合力;发挥人工智能行业的专业优势,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健全风险信息共享、风险危机评估、风险预警等机制,形成自管合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协助,健全第三方检测评估等机制,形成社会监督合力。探索完善协同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强强联合、取长补短,健全人工智能治理管控的协作配合机制。

监制 |刘再华匡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