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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AI一人公司发展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6-05-18 16:47来源:微信阅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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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

经省政府审议通过,《湖北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正式发布,请各级部门严格落实执行。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若干措施

(试行)

为深入贯彻“人工智能+”战略部署,打造“AI+超级个体”创新创业新范式,扶持OPC(OnePersonCompany,一人公司)开展技术创新研发、行业场景应用、产业生态构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金融支持协同发展,释放全社会创新创造潜能,特制定本政策。

一、建立OPC全方位服务体系

(一)建设OPC生态社区。鼓励各地结合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激活闲置楼宇、园区等存量资源,构建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推动现有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升级改造,合理布局弹性办公区域、共享研发空间,充分整合低价算力、优质数据、专业技术等关键资源,为创业者营造“即时入驻”的便捷环境。支持运营主体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汇聚政策申报、算力调度、产业对接、人才培养、法律顾问、财务代理、知识产权等多项服务,为OPC主体提供一站式支撑。制定OPC生态社区认定规范,对服务成效显著、产业聚集效应突出的社区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提升市场准入效能。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开辟OPC服务专区,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领取、社保开户、公积金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实现“210”高效办理模式(一表申报、一窗领取2个流程,1天完成,零收费)。实施弹性监管机制,依法制定OPC轻微违规行为容错清单。强化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协助OPC合规享受技术转让与开发、软件产品、研发投入等税收减免。(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

(三)加强OPC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构建多层次、有特色的人工智能课程体系,鼓励设立人工智能学院,新增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积极申报具身智能等前沿交叉专业。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共建OPC创业实训基地,实践成果可折算学分。壮大人工智能创业导师团队,走进高校和孵化平台开展政策解读、项目评估、创业沙龙等活动。实施OPC创业援助计划,符合条件的OPC项目可纳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获得最高50万元资助。健全人才服务机制,为青年OPC人才提供最长3年免租金住房或租房补贴。符合条件者纳入“楚才卡”体系,享受出行、医疗、文旅等21类便民服务。优化社保办理流程,支持OPC主体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便捷办理参保、转移、待遇申领等事项。畅通职业发展路径,支持OPC人才申报人工智能专业职称,优先推荐参评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战略人才力量“十百千万”工程、省级重点人才项目,落实相应待遇。(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四)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符合条件的OPC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侵权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和快速维权。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动仲裁服务精准对接OPC需求,引导律所组建OPC专业服务团队,公布涉企公证清单并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OPC参与模式创新、场景应用、生态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按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二、强化OPC要素配置保障

(五)加大算力支持力度。鼓励OPC生态社区、产业园等向OPC提供算力支撑,省级先期投入2000万元资助OPC生态社区、产业园等平台,单个OPC最高可获3000元卡时或token免费算力。将OPC纳入算力券补贴范围,按年度算力服务费用的30%发放最高10万元算力券。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设立OPC算力券,可与省级政策叠加享受。支持OPC申报“上云服务券”,依据上云难度和深度发放最高10万元上云服务券。为符合条件的OPC发放“科技创新券”,按其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实际金额的30%给予最高20万元科技创新券。支持OPC入驻模数荆楚联合创新工场,通过湖北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和“东湖大模型”获取便捷的开发工具和算力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促进数据资源流通。依托湖北省公共数据开放网开辟OPC专区,稳妥有序开放市场主体、交通、文旅、医疗、教育等公共数据资源。为OPC提供个性化高质量数据,支撑算法训练、模型优化、场景验证和产品研发。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制度,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向OPC开放定制化高质量公共数据。支持各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为OPC提供免费或优惠数据产品和服务。引导企业围绕行业需求,开发市场短缺、行业急需的高质量语料库,加强定制开发,丰富OPC数据来源。(责任单位:省数据局)

(七)推动场景开放培育。建设湖北场景创新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场景发布厅”,吸引政府部门、企业、高校、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入驻,分级构建数字经济、医疗健康、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多主题场景库,实现场景集中展示应用。建立政府和企业的场景清单,定期发布“场景机会清单”和“OPC能力清单”,同步至湖北场景创新服务平台,为OPC新技术新应用提供试验田。深化“数智+”场景培育行动,将OPC产品服务和典型案例纳入场景创新应用目录,打造湖北特色数智场景标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OPC等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拓宽OPC多元融资渠道

(八)强化股权投资支持。加大楚天凤鸣科创母基金对符合条件的OPC项目投资力度,单次最高给予100万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全面对接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孵化载体和各类赛事平台,建立OPC项目库,定期举办OPC项目路演活动。探索技术出资方式,鼓励OPC以自有算法模型、核心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支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地先行先试,将OPC纳入“先补后股”扶持范畴。支持OPC生态社区、产业园等平台探索“OPC+认股权”模式,提供全周期孵化服务,降低创业成本。(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九)优化信贷融资服务。将符合条件的OPC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民营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科技人才贷款支持范围,鼓励银行推出“算力贷”等专项产品。为符合条件的OPC个人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为符合条件的OPC主体提供最高500万元、最长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监管局)

(十)完善配套金融服务。加强“投、贷、保、补、担”协同运用,持续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为OPC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提供专项科技保险保障,降低创新经营风险。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和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OPC提供增信、分险、降费、提额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监管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速OPC成果转化应用

(十一)支持OPC参与技术联合攻关。鼓励OPC参与科学大模型、具身智能、通用人工智能等基础理论和算法研究,支持模型训练、微调、部署及推理方法创新。支持OPC申报科技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给予科研经费支持。支持OPC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应用,对纳入支持的工业专用模型,按研发投入的8%给予牵头单位最高5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十二)支持OPC融入产业创新发展。鼓励OPC参与“人工智能+”行动,引导OPC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实体经济,激发产业创新活力。推动龙头企业发布社会需求,鼓励OPC积极承接、协同攻关,构建“核心+外包”的协作网络,增强产业韧性。支持OPC通过调用第三方大模型API或本地部署等方式,在细分领域开展应用创新,各地可依据API流量、网关流水等给予补贴。支持OPC加入省算力产业创新联盟、数商联合会等组织,鼓励相关组织为OPC提供专题培训、场景对接、成果展示、供需匹配、应用推广等常态化服务,助力OPC深度融入产业生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