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划定支付红线,米面油化妆品被禁
IT 之家 5 月 19 日讯,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于今日(5 月 19 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旨在确立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支付的“白名单”机制,厘清支付政策界限,既保障群众合理的医疗需求,又坚决遏制个人账户被用于支付不符合基本医保“保基本”定位的产品。
《通知》指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组成,个人账户是其中关键一环。各省级医保部门须在 2026 年 9 月底前,制定全省统一的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凡列入白名单的项目,个人账户可在定点药店支付;未列入的,一律不予支付。
进入白名单的产品,须经药监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或备案,具备在零售药店销售资质,且与治疗紧密相关、医疗属性显著、价格适中,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尽可能扩大白名单范围,纳入更多合规产品,以满足合理的医药需求。
原则上,符合上述标准的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IT 之家在此列出明确禁止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产品类别:
此外,医保部门强调,白名单并非固定不变。各地在制定时需充分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定点药店及参保人的意见,并依据群众需求与医药技术进展进行动态调整。例如,部分产品当前虽不符合要求,但随着产业发展与技术进步,若其医疗功能成为主导属性且价格适宜,符合“保基本”定位,可按程序纳入白名单。
本次《通知》明确授权地方“探索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感疫苗费用”,将个人账户的功能边界从制度初期的门诊小病保障,拓展至全面守护人民健康。医保部门特别指出,疫苗接种需在符合疾控要求的机构进行,允许支付的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流感疫苗费用。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结合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强化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基金监管,重点打击个人账户支付食品、日用品、化妆品等非医疗产品,以及白名单之外的医疗产品,同时严查空刷套刷、倒卖串换、伪造处方,或利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医保部门同时提醒,将米面油、化妆品等非医药商品串换为医保药品并用个人账户支付,违反了《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 3 号)第四十条规定,将依规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