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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AI赋能制造业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指南(2026版)

发布时间:2026-05-21 14:52来源:微信阅读:9

苏工信信发〔2026〕80号

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AI赋能制造业诊断服务工作方案(2026-2027)》(苏工信信发﹝2026﹞63号)精神,确保“人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印发《江苏省AI赋能制造业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指南(2026版)》,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确保诊断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21日

附件:

江苏省AI赋能制造业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指南(2026版)

为统一全省AI赋能制造业线上线下诊断工作标准,特制定本指南。

线上诊断通过“江苏省制造业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水平自评估系统”(适用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自评估系统”)和“江苏省工业企业人工智能应用微诊断”工具(适用于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微诊断工具”)实施。

线上诊断以典型应用场景为突破口,协助工业企业全面了解自身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现状,深入分析人工智能场景建设中的短板弱项,提出技术应用、基础条件、部署路径等改进建议,为企业优化人工智能应用战略规划提供决策支撑。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各设区市、各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应面向属地工业企业,广泛开展《江苏省制造业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诊断范围参考(2026版)》宣贯解读工作(详见附件6),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线上诊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各地2025年统计年鉴中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为基准开展宣贯动员,原则上实现诊断全覆盖;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各地应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诊断。

图1 线上评估自诊断参考流程

组织工业企业分别在“自评估系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微诊断工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平台上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在平台上填写基本信息。(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2)

“自评估系统”访问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认定遴选类申报”板块、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首页飘窗。

“微诊断工具”访问入口:苏服办APP、江苏工信公众号、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

企业根据自身人工智能技术场景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分别通过“自评估系统”或“微诊断工具”线上评估工具开展线上自诊断。线上评估工具全年常态化开放,企业可根据建设进度进行多次诊断评估。

根据企业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提交的场景自评估选项结果,平台将自动生成线上诊断报告,全面评估企业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水平,提供技术应用、部署路径、相关服务商等解决方案参考建议。

每年年末,企业可在自评估系统中查看自身在全省同产业集群、同产业链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建设水平中的对标评价情况。

各设区市、各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分配平台管理账号,可对归属地企业线上自诊断情况进行监管。2025年度统计年鉴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若未列入2026年度、2027年度统计年鉴,基数保持不变,可动态调整纳入线上诊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

线下诊断依托“江苏省‘AI赋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平台”(适用于省“筑峰强链”企业和地市重点企业)(以下简称“诊断服务平台”)(详见附件3)实施。

各设区市依据省“1650”产业体系中的产业集群产业链梳理属地重点企业(数量不低于本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10%,不含省“筑峰强链”企业),配合省工信厅按年度统筹下达的省“筑峰强链”产业集群产业链企业名单,制定本地线下诊断工作方案,组织服务商、监理商等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建设情况诊断服务。线下诊断服务流程详见下图。

图2 线下诊断服务整体参考流程

关于线下诊断扶持项目的总体要求、项目内容及预期目标,参照《江苏省AI赋能制造业诊断服务工作方案(2026-2027)》《2026年江苏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等相关文件执行。

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应按照“1650”产业集群、产业链逐群逐链科学设定任务包,及时制定诊断服务商、监理商等相关采购招标活动计划,加快推进招标工作,为项目实施、验收等环节预留充足时间。

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制定资金使用办法和配套方案,但总体需符合以下要求:评分细则制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财政等部门的相关制度规定;将诊断服务和监理服务纳入采购招标范围,由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采购诊断和监理服务,并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相关经费。

总体实施步骤参照《江苏省AI赋能制造业诊断服务工作方案(2026-2027)》。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诊断服务商对接企业开展预调研,初步收集企业自诊断的情况信息和该企业的行业背景资料;根据收集到的企业信息,提前准备现场调研所需的提纲和计划,与企业、工信主管部门、监理单位进行沟通确认;请企业方面做好相应的人员、资料、场地等准备工作。

(2)项目启动会。诊断服务商抵达企业后,组织召开项目现场启动会,邀请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会;企业进行基本情况介绍,诊断服务商阐述诊断实施计划,介绍诊断流程,针对项目持续时间及所需资源进行说明。

(3)专题培训。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认识和转型升级意愿,诊断服务商须为被诊断企业提供人工智能赋能智能制造等相关专题培训。

(4)现场诊断服务。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等方式,真实、准确、全面掌握被诊断企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建设情况,形成初步诊断意见。

(5)诊断报告编制。完成现场深入调研后,根据初步诊断结果编制诊断报告。针对诊断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初次调研中存在的遗漏项,诊断服务商需到企业现场进行补充调研、诊断和确认,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6)技术方案交流完善。诊断服务商须结合被诊断企业的实际情况,推荐同行业其他企业人工智能技术升级应用改造案例,在交流中挖掘企业的后续需求,确定适宜的改造方法、步骤及具备相应建设能力的优质服务商,推动技术方案落地实施。

(7)诊断结果汇报。与被诊断企业高层领导,以及被诊断企业所在当地工信部门组织的第三方专家或监理方进行交流汇报。监理方依据诊断实施计划对进度进行及时干预和跟踪,将整理后的诊断项目进度情况提交至“AI赋能制造”诊断服务平台,确保工信部门及时掌握项目进度、诊断服务实际情况和发展态势。

(8)协助企业推进诊断方案落实。针对有意愿落实诊断方案的企业,做好诊断后续跟踪服务工作。依据被诊断企业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发展需求和痛点,结合企业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通过对接优质供应商、宣讲支持政策等方式,协助企业推进诊断方案落实。

(1)诊断服务商须严格按照服务实施计划执行,不得因工作分工和时间交叉影响项目完成进度。化工行业须严格遵循本质安全、节能环保与运维保障等标准规范体系进行诊断。

(2)诊断服务商须依据诊断模型(附件5)全面了解企业人工智能基础能力和人工智能场景建设情况,参照诊断模型判定企业当前人工智能应用能力水平。对企业明确提出的场景诊断需求,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分析,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3)诊断服务商应向被诊断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代表提供不少于1次的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尽职调查情况、诊断报告详解等。

(4)诊断服务商应及时在诊断服务平台上上传完成诊断服务企业对应的诊断报告。在诊断服务平台上填报相关诊断信息及诊断报告过程中,严格按照诊断服务平台对填报数据格式、文件格式、文件命名等提示要求,规范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材料。

(5)工信主管部门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及需求,对服务商提出诊断相关的约束条件与要求。

“AI赋能制造”诊断报告要求字数不低于1万字。诊断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诊断需求、企业AI赋能制造综合能力评价、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水平、企业AI赋能制造顶层规划方案、诊断场景改造实施方案、改造供应商推荐名单、诊断人员联系表、诊断满意度调查表、同行业典型案例等。

报告不得存在大段雷同内容,诊断分析、诊断结果等要具有针对性;诊断报告应经被诊断企业和诊断服务机构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诊断服务商至少向工信部门、被诊断企业分别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完整的纸质诊断报告(含相关附件)供存档。本指南提供诊断报告模板(详见附件4)供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和诊断服务商参考。

主管部门在开展诊断工作过程中,要择机组织诊断服务商在诊断服务平台上传诊断报告,并定期抽查诊断报告合规情况、检查服务商诊断工作情况,便于监管诊断进程和开展诊断情况分析。

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整体监督管理工作,监理机构负责诊断项目过程监理工作,协助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或企业完成相关工作,并协助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对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监理工作等进行统筹管理。监理机构组建规范且具备一定人工智能技术能力的监理团队,严格执行监理程序。

建立诊断项目监理机制,严格审查诊断工作程序,强化诊断过程管控,根据诊断计划安排监理人员现场跟随监管,防止诊断“走过场”,对诊断服务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评价。

依据诊断服务合同和监理合同协商制定监理工作程序,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进度管控、质量管控、变更管控、验收标准等工作要求,对服务商提交的诊断实施计划(方案)和人员组织架构进行严格审查。

加强诊断报告质量审核,从格式规范性、内容完整性、分析深度和问题针对性等方面制定审核制度。监理机构可根据各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要求,协助完成服务商诊断服务满意度调查。

监理机构须加大合规性审查力度,确保监管工作有效到位。

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诊断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验收范围包括诊断服务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诊断报告、企业满意度、财政资金规范使用等。

验收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验收流程:参照《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负责。

(2)诊断报告:诊断服务商做好诊断报告主体内容,对诊断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负责。

(3)数据填报及文件上传:主管部门要对服务商在省诊断服务平台上填报内容进行查验,杜绝填报数据(含上传文件)不全、异常、错误、与诊断报告内容不一致,上传的附件不完整、缺少签字盖章等问题发生。

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统筹考虑诊断验收组织、费用安排等事宜,地方专家力量不足的可向省工信厅申请专家支持,切实保证诊断质量。

各设区市须按照省诊断工作方案和专项资金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诊断资金使用办法,用足用好财政政策,提高诊断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推动企业实施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改造。

各设区市应参照《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做好诊断项目日常管理、绩效目标跟踪考核、资金使用规范性等有关工作,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年末,开展本年度线上线下诊断工作的绩效评估工作,工作报告于第二年度15日前上传省诊断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