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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启动"人工智能+"能源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6-06-04 15:44来源:微信阅读: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

"人工智能+"能源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国能综通科技〔2025〕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部署,践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我国能源领域庞大的市场规模和多样化的应用场景资源优势,加速推进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落地应用,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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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围绕《实施意见》明确的八大领域场景、37项重点任务、数百项具体应用示范,坚持"少而精、突出重点"的选拔原则,向能源企业广泛征集具有发展潜力、行业迫切需要、企业高度关注的高价值应用场景需求,有效打通能源场景需求方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之间的信息障碍。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依据场景需求积极参与"揭榜挂帅",承担高价值场景建设相关任务。场景需求方与技术供给方协同形成试点项目方案,经国家能源局审核评定为"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综合解决方案和可借鉴参考的商业模式,开创"人工智能+"能源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能源行业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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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流程

(一)征集发布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能源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交高价值应用场景申报材料。高价值应用场景需清晰界定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的核心任务和实施路径,明确降本增效、减碳减排、安全保障等可量化、可验证的建设目标。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筛选并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为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供实践参考。

(二)围绕高价值应用场景开展"揭榜挂帅"。国家能源局将在官方网站公开展示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面向全社会"公开发榜"。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根据场景需求"积极揭榜"。经场景需求方综合评估后择优选定,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体,完善场景建设实施路径及技术指标,编制高价值应用场景试点建设方案,并按相关通知要求提交国家能源局,申请试点项目立项。

(三)推进"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评审,将通过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认定为"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并启动实施。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建立健全试点项目动态监测机制,制定量化考核评价指标,组织专家定期跟踪评估试点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优化调整,形成一批高价值场景应用的综合解决方案和面向场景的模块化、组件化产品。对于进展不达预期的试点项目,适时取消试点资格。

(四)构建行业共性支撑能力。国家能源局将及时总结试点项目实施成效,制定行业共性标准,推动数据、算法、模型、产品、解决方案及商业模式等成果向能源领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等相关平台汇集,将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推广至同类型应用场景,协助能源企业简化开发流程、降低技术应用门槛,实现"一次开发、多方复用",避免能源企业重复投入人工智能技术研发资源,加速人工智能在能源行业规模化应用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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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价值应用场景的界定

高价值应用场景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是从需求角度,高价值应用场景应围绕长期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痛点问题。例如,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电力系统调度断面控制,人工智能技术支撑煤矿开采系统智能决策自主运行、掘进系统工艺设备高效协同等。颗粒度应细化至可操作、可量化的程度。

二是从发展阶段角度,高价值应用场景应是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潜力巨大,但行业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可能对行业发展产生颠覆性、变革性影响的场景。对于"知识问答"等已具有一定应用规模、技术相对成熟的场景,不建议再纳入高价值应用场景范畴。

三是从成效角度,高价值应用场景应具备全行业推广价值,大规模应用后能带动行业或产业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增长,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具体方向可参照《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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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措施

(一)强化与国家示范工程的统筹协调。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纳入国家人工智能示范工程体系范畴,充分利用国家资金、政策支持,加快将试点场景打造成标杆示范项目,有效提升能源领域智能化水平。

(二)推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相关成果转化为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

(三)加大对项目单位的支持力度。对试点项目成效突出的单位,在申请承担各类国家级示范任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时优先推荐,支持其充分发挥行业引领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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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一)关于高价值应用场景

1.申报单位应为能源企业,在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及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承诺向组队成功的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开放场景及相关数据等必要资源。

2.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3.申报单位通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两个渠道进行申报。

(1)地方能源企业通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并按优先级排序后上报。

(2)能源央企通过集团总部申报,每家能源央企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央企通过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渠道申报的,同时纳入地方政府及本单位推荐名额。

4.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于2025年12月29日前将高价值应用场景申报书(详见附件1)、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盖章件一式三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刻录)寄送至国家能源局科技司。申报场景命名规则为"推荐地区/单位名称-序号-场景名称"(序号与推荐汇总表一致)。

(二)关于试点项目

国家能源局将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揭榜挂帅"及试点项目申报等后续通知,请各单位持续关注并按最新公告要求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科技司,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81929234 010-81929213

附件:

1."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申报书

2."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推荐汇总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