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工智能赋能平台认定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
申请主体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是在中山市辖区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是由中山企业主导的联合体,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5000 万元人民币,且拥有建设和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的资历与实力。
(二)持有行业内公正可靠的资质证明,建立完善的内部管控体系,能有效确保数据安全及用户隐私,严格遵守国家、省及市关于数据安全的各项法规。
(三)拥有汇聚行业资源的能力,已与至少 10 家业内领军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定,具备或能整合算力调度、算法模型供应及数据资源应用等能力,能为全市 AI 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支持。
(四)掌握人工智能应用的推广与服务能力,配备专业团队,研发资金充裕,可为企业量身定制务实的 AI 应用方案,获认定后每年服务的企业数量不得低于 30 家。
(五)具备提供智能化支撑服务的本领,能够向企业提供智能咨询、数字化转型规划制定、风险研判以及人才培养等全方位服务。
(六)遵循国家、省、市的其他相关条例,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或质量事故,亦无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记录。
申报截止:
2026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