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态体系、力量变迁与欧盟竞争法规实施
撰 稿:Ariel Ezrachi与 Giuseppe Colangelo
编 辑:多 尔
出 处:AI ecosystems, power shifts, and EU competition law enforcement;全文请点击「阅读原文」
编 者 按
美国反垄断法史阐释中的“芝加哥执迷”
人工智能助手与人工智能代理的涌现,正重塑市场竞争态势,推动竞争焦点从单一产品转向整合服务,并从公司间的较量演变为生态体系间的角逐。
这一变革正在重新定义纵向产业链中的力量格局。一方面,纵向整合供应商可能采用杠杆手段,优先推广其自身的人工智能工具;同时,还可能借助这些工具向下游中介机构榨取经济收益。另一方面,代理型人工智能的顺利成长以及战略联盟的广泛形成,则可能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市场参与者开辟新通道,并可能动摇现有生态体系的主导地位。
本文分析上述演变方向,以及生态体系内竞争与人工智能(生态体系)间竞争的联系。基于此,本文进一步审视市场参与者中“竞合态势”的崛起,并反思现行竞争法评估框架在衡量复杂的人工智能生态体系内竞争与生态体系间竞争时是否完备且恰当。
关键词:人工智能;竞争法;生态体系;代理型人工智能;杠杆作用
数字生态体系是由互联的组织、技术、服务或功能组成的网络,能够产生宝贵的规模经济与效率优势。数字生态体系为用户提供了一体化环境,以满足其对多种关联服务的需求。功能与服务的融合共同构成生态体系的价值核心,并支持其不断扩展。在数字经济中,竞争日益被视为同时发生在生态体系之间以及生态体系内部。
生态体系在范围与特性上可能不同,既可能是开放或封闭型,也可能是横向或纵向型,还可能以服务和/或基础设施为中心。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