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手推进"AI+消费"发展 17项政策举措正式落地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信部、民政部、住建部、文旅部等8部门于6月9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5大领域提出17项具体措施。
推动人工智能+商品消费升级
(一)拓展AI产品供给渠道。健全AI新品研发机制,加速推出新一代AI手机、智能电脑、智能电视,普及智能家电、智能厨卫、智能照明等家居产品,推动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更新换代。培育智能穿戴消费市场,加大AI眼镜等新品研发推广力度,重点打造实时翻译、移动支付等高显示度消费场景。加大对智能网联汽车支持力度,带动智能化车载终端消费,构建"人、车、家"全场景互联的智能产品生态。推动AI与脑机接口、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混合现实(MR)等技术融合,研发推出一批国际领先、消费潜力大的新产品。
(二)刺激AI机器人消费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研发具备多模态感知和场景自适应解决能力的人形机器人,推动四足、仿生机器人等产品更新迭代。针对"一老一小"等重点群体,加快养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AI生活助手等新型产品应用示范,增强情感陪伴、健康监测、移位助行、智慧家务等能力。
(三)打造AI商品首发平台。办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将其建设成为AI产品展示窗口、中国方案发布平台。支持AI商品首发首展,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展示AI新产品新服务。支持AI企业开设品牌专卖店、展示体验中心,举办新品发布活动。组织开展"AI进万家"活动。
拓展人工智能+服务消费
(四)推进AI+居家服务。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智能化转型,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加速普及智能扫拖机器人、智能冰箱、智能厨房设备等,提供个性化、智能化家庭生活服务。开展数字家庭建设,推广智能全屋定制等新模式。研究将智能家居及服务应用纳入"好房子"建设指南,加快AI技术在"好房子"建设中的应用。
(五)提速AI+养老服务。优化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构建全国养老服务"一张网"。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应用AI技术,部署信息化管理、智能安防等技术系统,配备智能护理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等产品,设立智能养老产品集中展示专区,提供安全、智能的养老服务。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和场景应用试点,加速智能产品在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等场景的应用验证和迭代升级。推进家庭智能化、适老化整体改造,支持购买智能化安全风险防范预警设备。
(六)发展AI+文旅产业。推动AI赋能旅游业,与行程规划、票务办理、导游导览、酒店预订等全链条深度融合。支持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文旅消费场景打造AI+实景体验项目。指导旅游景区配备AI眼镜、AI耳机等智能产品,提供AI+导游导览等服务。积极推进AI赋能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利用AI技术辅助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沉浸式体验等创作,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七)推动AI+住宿餐饮。加速酒店业智能化升级,推动酒店服务机器人、客房语音控制系统、自助入住设备等应用。应用AI技术提升境外人员酒店入住服务便利性。引导开展智能餐饮建设,在机关、学校、医院等推广"智慧食堂",推动自助取餐柜、智能识别结算系统、自助咖啡机等智能化设备应用。
(八)提升AI+教育教学。推动AI赋能教育强国,开展生成式AI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项目,推动大模型从课堂走向应用。升级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打造智慧课堂示范标杆。推动研发AI辅助学习助手、教师智能助手等AI教育终端产品,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提升教师数字教学、智能教学能力,培养智能时代的新型教师队伍。
促进人工智能+商业创新
(九)推动AI+批发零售。加速发展智能零售,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结合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推动老旧商业购物中心改造、步行街商圈智能化升级,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开展"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商业设施智能化改造。
(十)推进AI+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与AI深度融合,赋能运营、客服、设计、营销、直播等全场景全流程。创新数字人直播、虚拟体验等沉浸式消费场景,优化智能客服、智能推荐等个性化消费体验。推广创意内容生成、智能质检系统等工具,提升运营效率。鼓励电商平台开设"AI+消费"专区。
(十一)推广AI+物流配送。加速发展智能物流,结合国家物流枢纽等总体布局,支持智慧物流园区、智慧港口、智慧仓库建设。利用AI技术完善县乡村三级智能物流配送体系,推广自助提货柜、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等物流终端,提升偏远地区物流配送覆盖面。稳妥发展无人配送,在工业园区、学校、山区等划定区域,开展低速无人车、无人机等设备试验应用。
强化"人工智能+消费"推广
(十二)建设"AI+消费"集聚区。指导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和国家AI创新应用先导区因地制宜布局"AI+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AI体验中心,促进AI新技术新服务新场景示范推广。鼓励以商业综合体、步行街、景区、博物馆、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景为重点,开展AI产品租赁、共享、试用等新模式创新,促进商业应用和普及推广。
(十三)创新应用场景。制定"AI+消费"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建立"AI+消费"领域应用开放清单,开展"AI+消费"典型案例遴选。建设消费领域重点行业国家AI应用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规模化、商业化落地。组织"AI+消费"场景对接活动,促进供需匹配。支持开展智能体应用创新。鼓励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创新发展AI应用场景。
优化"人工智能+消费"环境
(十四)加大财政等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推动AI技术在消费领域的普及应用,落实好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政策,鼓励地方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自主制定实施补贴政策,重点支持"AI+"行动明确的新一代智能终端等消费。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消费者购买AI相关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消费者购买AI产品的金融需求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国家AI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助力"AI+消费"发展。
(十五)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结合"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工作,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城市无人配送车等应用需求,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边端算力、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城市智能设施。
(十六)健全"AI+消费"标准体系。加快实施《国家AI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编制AI终端基础技术、安全可信、互联互通、行业应用等产品标准。建立AI终端智能化分级标准与评估体系。完善"AI+消费"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快制定相关标准。推动跨行业跨品牌互联互通、内外贸标准认证体系衔接,提高国际标准话语权。
(十七)筑牢安全防线。在消费领域大模型研发、设计、训练、部署、运行各环节,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等安全能力建设。健全"AI+消费"监管机制,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完善大数据算法、消费欺诈等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