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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新规

发布时间:2026-06-30 17:20阅读:2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释放其人力资源潜力,保障合法权益,提升军人职业社会尊崇度。《条例》共6章48条,重点涵盖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导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遵循普惠与优待并重原则,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协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鼓励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引导其树立理性择业观,通过教育培训、岗位推荐、创业帮扶等手段,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厘清相关主体职责分工。

二是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国家强化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退役军人报考国家教育考试或接受学历教育,依法享有优待与资助政策。将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明确适应性培训、免费技能培训及补贴标准。

三是强化就业优待机制。机关、群团、事业单位及国企在招录中,可适度放宽退役军人的年龄与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各地设立一定比例基层公务员岗位,专门面向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定向招考。对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等特殊岗位,落实退役军人优先政策。

四是提升创业支持力度。对退役军人创业提供税收减免、融资支持、信贷优惠等政策保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鼓励有创业意向和培训需求的退役军人参与创业培训,激发创新活力。

此外,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明确相应追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