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期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规模将保持稳定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记者张晓洁)记者从7月9日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的七大主要目标,并围绕支撑目标落实、突出发展重点,设定五类18项量化指标,其中要求"十五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保持较大规模。
就业领域,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达250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5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维持在5.5%以下。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5000万人次,其中农民工参加培训1750万人次。
社保领域,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5亿人、3.45亿人,企业(职业)年金基金规模突破9万亿元。
人才人事领域,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预计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1400万人,每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3.5万人。新增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000万人次,其中高级工以上1400万人次。
劳动关系领域,规划明确,"十五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7%。
公共服务领域,规划明确,"十五五"期末,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规划部署了"十五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并设置11个专栏,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重要行动计划和重大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