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动 分级集采 公立医疗装备采购全覆盖
7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控局携手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首次对医用设备集采作出系统性规划。《通知》明确,全国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纳入部门集采目录的医用设备,必须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并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分级管理体系。
《通知》强调,凡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购置目录内医用设备的公立机构,均需执行部门集中采购。在国家级层面,国家卫健委继续牵头组织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对于定制化程度极高、需配套基建工程且须单台注册审批的设备,将在条件成熟后纳入集采目录。
在省级层面,省级卫健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内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并逐步将资金投入大、市场竞争不足的其它设备纳入范围。目标在2026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必要时可增加频次。
关于市地级集采,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到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需至少选定一个城市启动试点并完成首轮集采工作。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甲类设备主要指高端放射治疗类,其中重离子质子治疗系统因定制复杂、基建要求高且需单台审批,暂不纳入集采。乙类设备则包括PET/MR、PET/CT、腔镜手术系统及常规放疗设备。各地将逐步把采购额高、竞争不充分的剩余设备纳入省级集采。未纳入国家及省级目录的设备,由地市卫健部门遵循审慎原则,因地制宜制定本级目录并组织实施。
此外,《通知》重申,各地应深刻认识到医用设备集采对加强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质量的关键作用,确保工作合法合规、高效平稳。必须坚守公益属性,严控三级公立医院无序扩张,确保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匹配,严禁举债购买大型设备。
针对过往集采中频发的恶性价格战,《通知》确立了全新导向,坚持“优质优价”,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理念。在评审中,既要发挥规模效应挤干价格水分,又要综合考量耗材试剂及售后维保等长期成本,科学设置评审方法。同时,强化对异常低价的审查,坚决遏制“内卷式”竞争,推动集采从单纯“省钱”向“优质优价”的综合绩效转变。
“健康国策2050”发起人梁嘉琳分析,过去医院与厂商自主议价导致政府缺乏战略话语权,易引发带金销售、区域倾销等乱象。此次三级集采制度填补了监管空白:一方面完善廉政长效机制,挤掉流通环节虚高水分,减轻医院成本及群众负担;另一方面明确优质优价,既防止低价损害质量,又遏制盲目超前购置和过度检查。
奥优国际董事长张玥认为,《通知》的核心价值在于将集采从“大型设备试点”扩展至“全品类分级覆盖”——国家统筹甲类高端放疗,省级统管乙类影像与手术设备,市地级逐步试点推进。
张玥进一步表示,全国高值设备备案数据库将从源头压缩流通灰色地带,倒逼企业从销售驱动转向技术、产品及服务驱动。分级集采结合优质优价规则,为国产设备创造公平赛道。当前,国产PET/CT、内窥镜及常规放疗等乙类设备技术成熟,可凭借性价比和本地化服务竞争;但全生命周期考核提高了门槛,缺乏耗材配套和售后体系的中小厂商将加速淘汰,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记者 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