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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即将出台第四个“大气十条” 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发布时间:2026-08-13 17:28阅读:3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高敬、魏弘毅)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徐必久透露,我国正加速编制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这将是第四个“大气十条”。

这一消息是在1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徐必久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先后出台实施三个“大气十条”,包括2013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2023年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有效推动了我国空气质量的大幅提升。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PM2.5浓度降至28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59%,重污染天数比例降至0.9%,创下历史监测以来的最佳纪录。

他指出,当前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在成效巩固、基础稳固及区域平衡方面仍存短板,空气质量改善正处于从“明显改善”迈向“全面改善”的关键阶段。第四个“大气十条”将着力于实现“更高、更准、更科学”的目标。

标准设定将更加严格。以PM2.5治理为核心,依据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参照《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的改善目标,收紧PM2.5浓度限值,同时同步提高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浓度控制标准。

区域施策将更加精准。针对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及汾渭平原三大重点区域,保持治理力度不减;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川渝地区、新疆“乌-昌-石”区域列为强化治理区;同时把粤港澳大湾区、福建、海南设为先行区,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探索低浓度下的治理新路径。

治理路径将更加科学。坚持产业转型与污染减排“双管齐下”,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减排治理,规划实施重点行动和重大工程,促使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此外,还将完善支撑体系,修订排放标准,创新财税、价格、金融及环保等差异化政策,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