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新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11月1日起实施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徐壮)文化和旅游部于28日正式发布《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并规定该办法将于2026年11月1日正式执行。新规要求,各博物馆需依据自身定位与职能确立藏品入藏准则,在接收藏品前必须由专业人士鉴别真伪及评估价值,以判断其是否达标。对于国有博物馆,其藏品退出馆藏的程序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据悉,为强化藏品管理、契合高质量发展需求并提升管理精细度,文旅部依据《文物保护法》最新规定,结合实际对1986年旧版《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办法共六章六十三条,涵盖总则、基础管理、库房管理、保护利用、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内容。
针对部分博物馆捐赠流程混乱、清点制度缺失等现状,办法着重完善了藏品退出、捐赠管理及清点机制。在藏品退出上,严格界定退出条件及后续处理,规范专家评估与审批流程,审慎执行退出操作。在捐赠管理上,细化接收程序与协议条款,规范藏品处置,保障捐赠方权益。在清点方面,明确清点方式与标准,强化法定代表人及保管人员的离任移交责任,推动建立盘库清点长效机制,从而优化管理流程。
同时,办法以藏品全生命周期为核心管理对象,详细规定了从取得、鉴定、定级、建账、建档、出入库、清点到退出、保护及利用等各环节的管理规范。文件特别强调在基础管理、库房及保护利用过程中,必须做好规范记录、签字确认及信息更新,旨在通过制度设计确保管理留痕、流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