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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新规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05 02:08阅读:2

2026年7月,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通识教育教学指导纲要》(鲁教基函〔2026〕34号)。该文件是全省中小学开展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教学的重要执行依据,明确了课时安排、核心素养、分学段育人目标及人机协作使用边界,面向省内所有中小学校实施。

01

文件定位

纲要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坚持普惠性通识教育,落实“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的教育理念。课程以信息科技为主要载体,鼓励跨学科协同教学,可将人工智能体验融入语文、科学、综合实践等课堂。教学不片面强调编程训练,而是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养的发展。实施形式包括独立开课、学科渗透和课后服务等。

02

学习内容

智能科学认知

了解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及主要技术原理,形成对智能技术科学、客观的认识基础,理解人工智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为什么能做”的基本逻辑。

智能技术应用

合理使用现有人工智能工具与平台辅助学习和生活,提升在人机协作环境中获取信息、表达创意、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所需的基本技能。

智能方法探究

认识数据、算法和算力在人工智能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分析并理解典型算法,探究数据分析、模型训练等基础方法,针对真实问题开展抽象、分解和模型设计,初步掌握运用智能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通用方法。

智能创新设计

探索具身智能、智能体等领域的创新设计,鼓励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从感知、处理、决策和执行等环节构建简易智能系统,并通过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原型搭建、测试优化不断迭代,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智能社会责任

在应用与创造人工智能的过程中,辩证思考其对社会伦理、隐私安全、公平正义和就业结构等方面带来的影响与挑战,形成正确的科技价值观和智能社会责任感。

03

分学段学业质量目标

01

小学低年级(1—2年级)

会识别、会体验、知安全。感知生活中常见的人工智能应用,体验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功能,学习人工智能相关安全规范,教学以富有趣味的体验活动为主。

02

小学中高年级

懂场景、会操作、能辨析。了解常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基本特点,掌握基础工具的操作方法,能够识别AI输出内容中的错误,客观看待人工智能的优势与局限。

03

初中阶段

懂基础、会应用、能探究。理解数据、算法、算力等基础概念,开展项目式探究实践,分析现实场景中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具体问题。

04

高中阶段

建系统、能创作、明责任。完成综合性智能项目设计实践,辩证分析人工智能带来的社会与伦理挑战,树立科技向善的价值观念。

04

课时要求

1—2年级:每学年不少于6课时

3—9年级:每学年不少于8课时

高中阶段:落实选择性必修课程《人工智能初步》,鼓励学校开设拓展性选修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开设一项人工智能相关课后服务项目,可组建AI社团,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活动。

05

教学实施

教师是教学设计的责任主体,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人工智能工具在教学中主要承担辅助探究、启发思考和优化反馈等功能,严禁教师直接利用相关工具替代备课授课,也禁止学生借助其代写作业或完成项目,确保人的主体地位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06

保障与评价

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和山东省智慧教育平台获取教学资源,鼓励学校开发具有自身特色的课程资源。

加强教师专项培训,提升教师实施人工智能通识教学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评价不以复杂技术考核为重点,而是重点关注学生的实践过程、思维发展和伦理认知,积极推行过程性评价。

该纲要为山东省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提供了标准化操作指南,推动人工智能教育从部分学校的科创特色活动,逐步转变为面向全体学生的常态化通识教学。文件在鼓励合理使用AI工具的同时,也明确划定了应用边界,强调教师与学生的主体地位,使技术更好服务于育人的根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