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出台举措提速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为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科学高效配置,更好满足群众在家门口便捷就医需求,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4个方面提出13项有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以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为着力点,健全分级诊疗协同运行机制。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结构布局,动态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空白,强化二级医院在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桥梁作用,引导三级医院重点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加强转诊、会诊及住院服务。推进紧密型医联体提质扩容,强化医联体内部医疗资源共享以及医疗、运营、信息管理一体化建设。
二是聚焦常见病、慢性病,推动群众优先在基层首诊。加强基层常见病诊治能力和慢性病管理水平,通过紧密型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常见病、慢性病门诊,并推动专家团队普通门诊向基层延伸,为患者提供慢性病医防协同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群众的吸引力。进一步发挥上级医院帮扶作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接服务能力。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签约医生与居民建立长期稳定联系。
三是以增强就医连续性为目标,强化转诊服务管理。坚持以方便群众转诊为导向,完善各层级转诊规则,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打通首诊后患者转诊通道,推动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促进地市级及以上医院与紧密型医联体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医保政策引导,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稳步推动将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
四是健全分级诊疗多元化保障措施。加快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发展的保障政策,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优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基本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结合各地实际适当拉开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报销水平。科学确定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系数,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倾斜支持力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政策。加快推进以省为单位规范基层病种范围,实行统筹区内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病种“同病同付”。提升群众对分级诊疗的认知和认同,树立规范有序的就医理念。
《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县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协同联动,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