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创建活动拉开帷幕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消息,新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近日发布,标志着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创建活动正式开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创建将聚焦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构建、服务能力增强及人才梯队建设,推动示范市(县)在中医药政策执行、服务模式革新、适宜技术普及等领域,打造可借鉴、可推广的基层中医药发展标杆模式,回应城乡居民对优质、可持续中医药服务的期盼。
依据新版管理办法,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创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地方自主、政府引导、求真务实、动态调整的原则,以三年为一周期,推行"地方自评、省级推荐、国家级复核、对标建设、分级验收、统一命名"的全过程管理机制。
新版管理办法同时明确,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需梳理总结并推广本地创建工作的先进实践范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构建经验推广工作体系,通过多种渠道放大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示范市(县)的辐射带动效应。(记者田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