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的误区:莫让新装扮旧行
领导干部能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发展成果乃至成败。坚持高质量发展,是确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和核心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我们必须坚持党的根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在新时代,发展不能墨守成规,必须全面、准确、深刻地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加速构建新的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穿新鞋走老路”,表面上看是行为上的偏差,其根本在于政绩观的扭曲。只有确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准确、深刻地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才能真正开辟出高质量发展的新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穿新鞋”与“走老路”的形象比喻,蕴含着形式与实质、表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鞋”代表着外在的“表”,而“路”则代表着内在的“里”。所谓的“新鞋”,是指在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所呈现出的新景象、新模式、新条件、新资源,以及由此赋予相关主体的新角色和新定位等。而所谓的“老路”,则指的是“一哄而上、粗放式发展的路径”,例如竭泽而渔、焚林而田的“过度消耗之路”,大肆投入、大搞建设的“盲目之路”,顾此失彼、失衡发展的“偏颇之路”,以及“急功近利之路”和“唯GDP论之路”等。“穿新鞋走老路”,如同新瓶装旧酒,仅仅是形式上的更新,其本质并未改变。在一些地方,文件里强调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但实际落实的方式仍然沿用旧的办法;新的政策文件已经发布,但解读和执行的思路依然是老一套;等等。在新形势下,如果未能确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穿着新鞋却走着老路,必然无法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于民、获得群众认可的业绩。
为何穿上了“新鞋”却依然走“老路”?其根本原因在于形式主义的作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功利主义,其根源在于政绩观的错位和责任心的缺失,它用声势浩大的形式取代了扎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选择“老路”,并非因为“新路”不可行,而是因为“老路”更为熟悉、更省力、风险也“可控”;有的干部将过往的经验变成了僵化的教条,不愿根据时代和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还有的干部表面上追求形式上的创新,但实际上却小心翼翼地维护着旧有的格局,生怕“走新路”会打破“平衡”、触及利益、带来“不确定性”。“穿新鞋走老路”问题的根源,在于未能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在思想和行动上与新的发展理念严重脱节,导致了装点门面、弄虚作假、盲目扩张的现象。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如果仍然抱着旧有的思维模式,沿用老旧的办法,将难以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如果一味地在“老路”上徘徊,即使装备再先进、干劲再大,也难免会被陈旧的观念所束缚、被固有的模式所拖累,最终只能原地踏步,无法开拓新的空间、抵达新的境界。只有坚持穿新鞋走新路,坚决打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牢固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做到内容与形式相协调,思想与行动相统一,才能紧跟时代步伐,顺应人民的期盼,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确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需要将“新路”走得稳健、走得出色、走得长远。要将“新路”走稳,就需要遵循发展规律,既要善于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又要结合新的实际探索新的方法。对于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增强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提前做好部署。要将“新路”走好,就需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真正了解真实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并将为人民谋福祉作为最大的政绩,用实际行动和成效回应群众的期待。要将“新路”走远,就需要培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同时肩负起“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责任,甘愿付出努力,甘愿承担前期工作,既要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铺路、打好基础、造福长远的好事,真正创造出能够经受住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王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