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政协原副主席张艳丽被依法双开
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监委对临沂市政协原副主席张艳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张艳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反公职人员品德要求,不注重家风建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药品销售、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额财物。
张艳丽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当予以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规,决定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关荣誉称号;追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线索及涉案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山东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