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正式发布
北京5月20讯——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期签署国务院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6月15日正式生效。
《条例》核心目标在于确保修订后的矿产资源法顺利施行,推动矿产资源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强化资源与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助力矿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条例》涵盖8个章节,共计79条规范,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第一,进一步健全矿业权相关制度。对矿业权的设置、出让、延续、转让等环节予以详细规范。
第二,对矿产资源勘探与开采制度进行细化。明确建立基础性地质调查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勘查许可证与采矿许可证申报流程,加强矿业用地保障,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确立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法律地位。
第三,完善矿区生态修复制度。明确采矿权人为矿区生态修复的首要责任人,细化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的具体内容要求,规定矿区生态修复的时间节点与验收标准。
第四,强化矿产资源储备与应急管理机制。明确构建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体系的基本原则,对矿产品储备、产能储备及产地储备制度进行深化完善,优化矿产资源应急响应措施。
第五,优化监督管理机制。细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评估体系,对从事矿产资源勘探的单位实施备案与分级分类管理,明确矿业权人间争议的解决路径。完善法律责任,对涉及战略性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在法定范围内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