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签发国务院令:对外投资新规正式出炉
新华社北京 6 月 1 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强近期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简称《规定》),该法规将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
《规定》的核心目标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对外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有效的投资管理措施,保障投资者及其海外权益,同时捍卫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全文共计 34 条,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界定适用范围。对外投资即指境外投资,凡是中国境内投资者直接或间接获取其他国家(地区)企业、资产等相关权益的行为,均受本规定约束。针对投资者在港澳台地区的投资管理,亦参照本规定执行。
其次确立总体要求。对外投资工作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投资的质量与层级。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深化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促进产业链与供应链的国际协作。鼓励投资者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海外投资活动。
第三完善综合服务。国家将构建健全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省级及以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需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水准。支持专业机构提供优质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及贸易投资促进组织应依据章程,提供信息咨询、权益保护等相关服务。
第四落实有效管理。优化调控手段,实行分类分级的全过程监管,强化风险防控,增强对外投资的科学性与安全性。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调整并执行对外投资政策,指导并监督投资者规范经营行为。投资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核准备案、信息报告及跨境资金登记等手续。压实投资者主体责任,严禁扰乱对外投资市场秩序。
第五加强投资保护。国务院有关部门需强化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指导并协助投资者防范安全风险。推进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商签国际经贸协定,提升保护层级。倡导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等多种途径解决投资争端。建立投资壁垒调查机制等,切实保障投资者及其海外资产的安全与正当权益,维护国家海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