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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1+1 解析:医保个账跨省共济面临哪些挑战?

发布时间:2026-06-06 08:55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阅读:2

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出台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旨在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行为。谁有资格成为共济对象?共济资金可用于哪些开销?共济人的账户资金如何供被共济人使用?针对这些大众关切的问题,这份国家级操作指南作出了怎样的规定?为确保年底全面落地实施的目标达成,各地后续还需打通哪些政策堵点?

如何评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的核心价值?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处长 王芳: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共同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其核心意义在于满足了参保群众对于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迫切需求,不仅拓宽了共济的覆盖范围,也进一步缓解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压力。

相较于以往的省内共济模式,此次最大的创新在于依托国家统一的信息平台,构建了个人医保钱包。借助这一载体,加速推动了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目标的实现。这项新政策进一步优化了个人账户制度,突破了地域壁垒,增强了家庭共济功能,将个人共济的范畴从省内延伸至全国。这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不仅能供省内亲属使用,也能跨省支援家人,从而激活沉睡的账户资金,将其转化为守护家庭健康的保障金。

被共济人员在资质上是否必须具备参保身份?

王芳:此次跨省共济的对象限定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涵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同时,被共济人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要么参与职工医保,要么参与城乡居民医保。共济人可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额度,当被共济人产生符合规定的医疗支出时,即可使用该额度进行支付。医保资金可用于承担被共济人就医购药时的个人自付部分、居民医保费用、长期护理保险费以及个人参保费用。

本次文件主要着眼于规范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具体操作,并未改动现行的医保参保及缴费相关规定。

如何核实亲属关系的真实性?怎样防止亲属身份被冒用?

王芳:以兄弟姐妹为例,他们确实属于共济范畴。为方便群众享受政策红利,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优化了办理流程,大致分为三个步骤:

确立共济关系,由共济人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为被共济人设定具体的共济额度;

待‌共济关系正式生效‌后,医保系统将交互传输相关数据,被共济人便可在就医、购药及参保缴费等场景中实现共济功能。

虽然我们推行承诺制以简化手续,但智能审核监管、资金流向监测等配套措施也将同步跟进。

根据此次文件,兄弟姐妹间建立共济关系并设定额度,并不代表医保基金的实际支出。只有当被共济人发生实际消费行为,例如就医或购药时,才会真正产生医保基金的支出。这种机制从制度设计的源头上,有效降低了违规行为发生的概率。

通过何种清算与调剂机制,激发地方推动跨省共济的积极性?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保研究室主任 王宗凡:首先,个人账户的使用权归属于参保人本人,拥有个人账户的参保人享有选择权,这并不涉及另一部分的医保统筹基金,后者通常由政府统筹使用,而个人账户的使用则具备自主选择权。

在个人账户的实际应用中,可能会出现资金流动的差异,部分地区成为资金流入地,而另一些地区则是流出地。这种状况既与个人账户的积累规模有关,也受个人选择的影响,最终是流入还是流出,情况较为复杂。

无论何种情形,作为地方政府,应当积极努力,做好公共服务工作,帮助参保人激活个人账户,让其亲属能够受益,从而体现亲情间的互助共济。协助民众用好个人账户,发挥其共济效能,是政府应尽的职责。

编导丨毕浩云 杨婷 郭丹丹 赵威

制作丨张小美 江宇 解超全 吕洋 李戌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