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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全文公布

发布时间:2026-06-11 11:16阅读:3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1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全文如下:

(2026-2030年)

一、全方位推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

二、健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机制

(六)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一)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三)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四、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

五、引导新兴人权领域健康发展

(一)创造美好数智生活

(二)促进企业落实人权责任

七、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

(一)推动完善全球人权治理

(二)有效开展国际人权对话合作

(三)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

(四)持续推进人权履约审议工作

八、计划实施与责任落实

2021年至2025年,中国政府实施了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相关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中国人权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也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注入难得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2026年至2030年是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具备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和有利条件,人民期待更高质量的发展和更加全面的人权保障。同时,中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变乱交织的国际环境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明显增强,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催生新的权利需求。

在总结既往成功经验基础上,依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遵循《世界人权宣言》《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及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精神,立足中国现实国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政府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确定2026年至2030年尊重、保护、促进人权的阶段性目标、指标性任务和具体举措。

《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将人权保障贯穿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对于人权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尊严,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依法、平等、务实、协调、合力推进人权事业发展,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以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推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优化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丰富权利保障内容,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健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加强人权法治建设,确保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

——强化环境权利保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平等保障各类群体权益。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防范和反对各种社会歧视。健全关爱服务体系,促进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引导新兴人权领域健康发展。坚持发展导向、向善为民、公平公正、普惠包容的原则,充分发挥数智技术和数据要素对丰富人民生活、改善民生福祉的作用,以数智技术创造美好生活、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遵循《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提升企业人权尽责意识和能力。

——持续提升人权意识。弘扬和践行当代中国人权观,将人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人权培训,普及人权知识,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加强人权智库和人权研究基地建设,推进人权研究,发展中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倡导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同各方开展人权对话与交流,加强国际团结合作,为全球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经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审核同意,现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该计划。

一、全方位推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坚持精准帮扶,完善兜底式保障,强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增强内生动力,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强镇和乡村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庄因地制宜补齐村内道路、供排水、卫生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养老服务设施等短板,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保障粮食和食品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制定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健全食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风险源头管控,提高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水平,深化重点问题农产品药残治理。

——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实施地下水保护治理行动。制定供水条例,促进供水服务均等化,保障供水安全,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建设改造城镇供水管网约17.5万公里。全面推行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2030年达到98%。

——实现更高水平住有所居。持续推进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危房改造,改造城镇危旧房约50万套(间),改造老旧小区约11.5万个。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强化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更好满足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群体基本住房需求,逐步解决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扩大使用范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强化薄弱地区覆盖和通达保障。到2030年,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障、高效能治理深入推进,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建成。网络布局和结构功能更加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成率达到95%,主要都市圈内具备1小时通勤条件人口的覆盖率达到75%。

——促进网络接入普及。继续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互联网普及率。持续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网络建设,让农村农业农民用上更先进网络和更普惠的电信服务,促进农村农业数字化转型,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基础支撑。加快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打造新型工业网络,加快构建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提升边疆地区宽带网络覆盖水平。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就业公共服务提质。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强化对吸纳就业多的行业企业政策支持,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家门口”就业服务,提高就业公共服务可及性。加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扩大高质量培训供给。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参训者,实行未就业重点群体培训补贴申领制。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平台企业公平制定劳动规则、依法合规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就业法规体系,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加强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

——健全劳动者报酬保障机制。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推动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制度,保障农民工依法有效行使诉权。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强化重点群体保障、增强制度可持续性为重点,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稳妥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扩大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做优做强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继续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继续实施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巩固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成果。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基本实现,申领电子社会保障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社会救助法,强化社会救助法治保障。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专项救助制度。强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落实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专项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充分发挥商业医疗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合理确定缴费基数,明晰用工方和平台企业缴费责任。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基本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结余资金使用,完善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差异化支付政策,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加强家庭发展政策支持和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强化财税、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发展养老、育幼、家庭教育指导、家政等家庭公共服务。深入实施育儿补贴等政策,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支持多子女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住房保障和购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建立生育奖励假等假期成本合理共担机制。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为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提供便利。加强工作场所以及医疗机构、商场、车站、机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支持夫妻共担育儿、赡养老人责任,缩小男女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倡导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培育新型婚育文化,有效治理婚丧嫁娶中的陋习等问题。

——依法保护财产权。完善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力度。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依法保障好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服务制度。加快农房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

——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地方土地征收工作,强化征地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征收符合公共利益、征地程序依法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制度体系,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推进“综合查一次”等联合执法方式。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健全企业破产制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定重点领域商业秘密保护规则指引。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将健康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构建保障全生命周期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与公平性,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努力使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新生儿死亡率降低至3‰,婴儿死亡率降低至3.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至6‰,孕产妇死亡率降低至12/10万以下,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构建富有韧性的国家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早期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建设10个国家区域血液安全中心。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卫生应急准备。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评估,制定极端气候事件卫生健康应对预案。健全生物技术研发应用的全链条监管和伦理审查体系,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病原体检测鉴定能力。加强疫苗、药物、诊断试剂等关键领域自主研发和生产储备能力,确保在极端形势下核心卫生产品的供应链安全可控。

——推动全民医保覆盖。研究制定医疗保障法。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持续巩固参保患者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建立适应基本国情,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

——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以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职责。推动民营医院、中外合资合作医院、外商独资医院与公立医院错位互补发展。

——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改善基础服务条件,推动医疗服务逐级下沉,开展巡回医疗,实施对口协作。推进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分布式检查、县区医院集中诊断、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覆盖,支持1000个左右县域医共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扩大基层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加强基层用药衔接。

——提高医护人员能力建设水平。持续扩大全科、儿科、精神卫生、急救、中医、感染、病理、康复、护理等专业医疗服务队伍。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达到3.77人、注册护士数达到5.1人;平均每个政府(集体)办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拥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50%左右。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健全早筛早诊早治体系,强化多病同防同治同管。实施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加强日常健康指导管理。系统整合急性期治疗医院、恢复期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防治服务,扩大康复护理服务供给,完善首诊负责制和院间、诊间转诊机制,提高服务连续性。

——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推动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提质增效,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到13%以下。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供“一站式”功能整合型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均达到70%以上。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持续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不断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促进中西医结合。强化有组织科研,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深化中医药文化建设。

——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健全严重精神障碍诊断报告、医疗、随访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率达到90%以上。新增110个县提供心理门诊服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全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优化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品审评审批,健全医保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机制,完善创新药目录,鼓励商业保险扩大创新药支付范围。

——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小而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健全完善“15分钟健身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左右。推动建设冰雪、山地等100个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保证教育公平,缩小城乡、区域、校际教育差距。

——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实施“十五五”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行动计划,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与实施免费学前教育相结合,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学前教育法规定,推动普惠性幼儿园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统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流动。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

——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统筹推进市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差异化发展,探索设立一批以科学教育为特色的普通高中,办好综合高中。深入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上升到93%。

——推进家庭教育发展。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力度,落实家庭负责、政府支持和社会协同 nerd家庭教育实施机制,发挥社区、家长、学校等作用,提升家庭教育的实践效能,保障未成年人享有健康文明积极向善的家庭教育环境。

——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衔接融合发展,稳步扩大职业本科学校数量和招生规模,扩大职业教育的受益面。建设60所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6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一批优质技师学院和100个优质专业,建设200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7年,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4.7年。

——促进高等教育资源公平分布。优化高等教育布局,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薄弱地区倾斜,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65%。建设200所左右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15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双一流”高校本科招生数增加10万人以上,稳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占比。

——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高于4%,逐步提高预算内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引导规范社会力量投入和捐赠教育,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质量。营造良好文化生态,提升文化原创能力,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领域多出精品力作。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

——建成中央档案馆新馆、国家自然博物馆新馆、国家文献储备库,建设国家美术馆。提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服务水平,实施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

——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推动细化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和服务目录。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优质文化资源有效融入城乡公共文化空间和群众日常生活。

——加强新型广电网络建设,提升超高清内容制播能力,深化互联网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

——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书香社会建设,建好社区图书室、阅览室、农家书屋,优化阅读环境,全面推进适老化、数字化和无障碍改造,提升全民阅读保障服务水平。国民综合阅读率提升到83%以上。

——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质效。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持续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健全传承保护体制机制。推进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持续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对公众开放,提升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建设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夏商文明考古研究中心。加强河西走廊国家文化遗产线路和蜀道、秦直道等整体性保护。系统推进《永乐大典》、敦煌文献、简牍文献保护整理出版。

——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推动旅游景区焕新发展,提升度假区品质,培育休闲度假产品、特色旅游产品和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全链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二、健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机制

——完善应急状态下生命权保障体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健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强化风险隐患治理和综合应急物资保障,提高应急救援新质救援能力,高效开展灾后救助恢复,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损失。

——增强防范公共安全风险能力。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质效,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力防范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暴力事件的发生。依法严厉打击极端犯罪行为,惩治恶性刑事犯罪。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坚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统一死刑适用标准,加强对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疑难复杂死刑案件的法律监督,确保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极少数犯罪分子。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完善死刑案件辩护制度。健全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机制。

——依法保障人身权。严禁非法拘禁。规范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涉及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适用,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制度。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犯罪行为。

——严禁刑讯逼供。完善防范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犯罪行为的制度规范,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犯罪行为。

——贯彻罪责自负原则。防范纠正对涉罪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非法限制。

——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利。尊重和保障被监管人员人格尊严。加快推进看守所法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规范执法流程,深化看守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实施修订后的监狱法,完善监狱工作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持续改善被监管人羁押监管条件,提升医疗卫生专业化水平,充分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深化落实检察机关“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依法惩治和监督纠正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依法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利。规范戒毒场所执法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场所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规范,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益。

——规范强制医疗的执行、治疗、管理和监督,保障被强制医疗人员的合法权利。加快推动强制医疗所建设,规范对被强制医疗人员的管理,依法开展治疗、康复、诊断评估和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等工作,保护被强制医疗人员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断提升强制医疗所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加大人格权司法保护力度。制定出台民法典人格权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人格权侵害禁令司法适用规则。积极应对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新型人格权纠纷挑战,及时发布人格权保护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深入推进个人信息法治保护。落实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统筹推进网络领域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推动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不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体系。强化网络数据治理,高效开展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相关制度措施,防范大规模数据泄露、超范围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用户画像攻击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加强对网络平台、自媒体和多频道网络机构的引导,压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平台主体责任。强化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完善大模型服务备案管理,守牢个人信息安全底线。

——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执法司法机制,依法查处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案件。制定出台个人信息保护司法解释。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暴力案例。强化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举报受理处置,着力净化网络生态,维护网民合法权益。

——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推动宗教事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与细化,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代性。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免受极端思想侵害。

——推动宗教关系更加和谐和顺。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更好顺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信教群众依照教义、教规和传统习俗,进行正常宗教活动,不受干涉和限制。为各族信教群众获得宗教知识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