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分歧升级:徽商银行与中静系矛盾激化
华夏时报 记者张萌 卢梦雪 北京报道
徽商银行(03698.HK)2025年度股东大会即将召开,一份来自股东的临时提案,将双方潜藏已久的分红争议再次推向风口浪尖。
中静系由高央创立,截至2025年末,通过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主体合计持有徽商银行10.59%股份。
徽商银行发布的股东会补充公告显示,中静系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强烈反对董事会拟定的每10股派现2.5元(含税)方案,建议提升至每10股3.41元(含税),总派现额达47.34亿元,约占当年净利润的30%。相比董事会方案的约34.72亿元,中静系方案多出资逾12.6亿元。在6月30日股东大会投票前,这场关于分红的博弈结果仍不确定。
《华夏时报》记者就此事联系徽商银行,该行表示需将采访函传真至总行办公室。6月17日,记者已按要求发送传真,但截至发稿,银行方面尚未回应。
中静系多次对分红方案表示不满
按徽商银行此前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总额约34.72亿元。以该行2025年净利润计算,分红比例约为22%。
中静系对此不予认同。其于6月12日提交《关于徽商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并附上超5000字的《提案说明》,指出徽商银行“财务基础完全具备实施高比例现金分红条件”,且“长期低分红不符合行业地位及监管导向”。中静系认为,徽商银行2025年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建议将分红调整为每10股派3.41元(含税),总派现约47.34亿元,使分红占比提升至30%。
为增强说服力,中静系在《提案说明》中列举大量同业数据作为参照,指出在全部57家A股和H股上市银行中,徽商银行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仅排第46位。在分红比例高于徽商银行的银行中,有23家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更低。
《提案说明》还引用历史数据指出,徽商银行在H股发行当年及随后两年(2013至2015年),曾按净利润30%以上的比例派现,但自2016年以来,分红水平大幅下滑,多年不足10%,认为其“在上市银行中长期处于末位”,与上市银行30%的基准分红比例差距明显。
中静系与徽商银行围绕分红的拉锯战,早已不是首次。
徽商银行2025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中静系旗下四家公司——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静新华”)、Wealth Honest Limited、Golden Harbour Investments Management Limited、中静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62%、4.55%、3.17%、1.25%,合计持股10.59%。该比例仅次于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11.22%,为该行实际第二大股东。
自2006年入股以来,中静系持有徽商银行股份已近二十年。然而,双方“蜜月期”并不长。2016年,因徽商银行拟发行60亿元优先股,双方产生分歧。次年5月,徽商银行发布2016年股东大会公告,董事会拟按净利润10%分红,每股派0.061元(含税)。但中静系坚持维持前三年约30%的分红水平,即每股0.193元(含税),并强调徽商银行“不能只顾自身利益而忽视甚至损害广大投资者权益”。
然而,该提案最终以近68%的反对票被否决。中静系由此开启连年提案“逼宫”之路。
矛盾不止于分红
2024年,面临债务压力的中静系不仅要求将当年分红比例恢复至30%,还提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特别分红,以补足2016年至2022年间因低分红造成的“历史欠账”,即2023年度每10股派2.92元(含税),并额外派发特别分红每10股9.02元(含税)。然而,这两项提案均遭否决。最终,徽商银行董事会决定派发每10股1.46元(含税)的股息,与中静系提案相去甚远。
双方矛盾远不止分红问题。
时间回溯至2019年,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杉杉控股”)签署总价121.5亿元的框架协议,计划将手中徽商银行2.25亿股内资股、12.46亿股H股,以及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静四海”)51.65%股权整体出售给杉杉控股。协议签署后,杉杉控股支付部分款项,中静四海股权也完成过户,但随后双方在股权交割及款项支付上产生争议,于2020年6月前后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次出售最终失败,使中静系失去关键“回血”渠道。2026年3月,中静系掌门人高央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正面临“创办中静集团以来最困难时期”,整体债务规模约80亿元,其中到期未还约60亿元,包括对杉杉控股的38.9亿元欠款。在此背景下,清仓其核心资产徽商银行股权,被高央视为化解约80亿元债务的“终极方案”。
徽商银行在2026年5月发布的股东大会材料中披露了相关案件最新进展:2026年3月,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变价中静新华持有的徽商银行2.25亿股股票,目前该院正对相关执行标的开展评估工作。
对中静系而言,资产出售失败叠加徽商银行连年低分红,可谓雪上加霜。但徽商银行自身亦难言毫发无损。
在中信证券(26.560, -0.81, -2.96%)与国元证券(7.030, -0.22, -3.03%)对其出具的上市辅导进展报告中明确指出:根据相关规定,A股发行人的股权应清晰,考虑到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的股权纠纷案件目前的上述状态,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的股权纠纷处理结果可能导致徽商银行主要股东变动,对徽商银行A股发行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记者注意到,在徽商银行披露的董事会及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中,高央作为董事的履职评价为“基本称职”,是全体董事中唯一获得该评级者。
而高央此前曾向媒体表示,自己一直与徽商银行管理层保持“良性沟通”,他还提到,“他们否决我的议案,用各种理由搪塞,我也只能笑笑。”
A股上市辅导仍在路上
与股东层面的纷扰相比,徽商银行的经营面则表现相对稳健。
2025年年报显示,该行资产总额突破2.3万亿元,同比增长15.5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6.7亿元,净利润169.26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18%和6.34%。不良贷款率降至0.98%,拨备覆盖率为278.79%。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92%、11.34%、13.69%。
然而,经营上的稳健表现并未能转化为A股上市的有效推进。据2026年4月该行最新一期上市辅导进展报告中显示,徽商银行目前仍面临多重问题。自2018年重启A股上市计划以来,徽商银行的上市之路已走了八年,仍看不到明确的终点。
中静系也在临时提案中对此表示,“作为A股IPO被辅导对象,徽商银行更应积极主动对标更高分红标准”,其提到,在银行上市环境日益严峻的现状下,若不够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不以对标甚至超越A股银行的分红水平作为准备上市的姿态,几无可能以低分红、低回报银行的面貌蒙混过关。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表示,银行与大股东的分歧,本质上是对银行经营策略和利益分配的不同理解。
他认为,银行方面,考虑到监管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自身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倾向于采取相对保守的分红政策,以留存更多利润用于补充资本和风险抵御。大股东方面,则更关注短期投资回报,希望获得更高比例的分红,反映了股东对资本利用效率和企业价值提升的急迫期待。
“根源在于双方利益诉求的差异:银行管理层注重长期稳健经营和资本安全,而大股东更看重当期收益和资产回报率,这在当前银行业利润承压、资本补充需求增加的背景下尤为突出。”付一夫表示。
付一夫还建议,银行在留存利润补充资本与满足股东分红预期之间,应建立科学、透明的平衡机制。银行一方面需要严守监管底线,根据自身资本充足率、风险加权资产增长计划以及未来经营预期,合理确定利润留存比例,确保资本充足并支持可持续经营;另一方面也应积极回应股东合理诉求,通过适度提高分红比例或建立长期稳定分红政策,增强股东信心。
他认为,银行在年度分红方案中,可结合行业可比水平、自身资本规划以及股东沟通结果,制定动态调整的分红比例,并充分披露决策依据。同时,银行还应探索通过优先股、永续债等工具补充资本,以缓解分红压力,实现股东利益与银行长期发展的双赢。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张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