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索赔案二审胜诉,投资者可继续维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的许峰律师指出,中青宝(300052)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索赔案中,已有投资者拿到了两审胜诉的判决结果。(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相关案件已由深圳中院审理,其团队正在加紧推进其他案件的立案,同时仍在接受更多投资者的委托。
2025年3月28日,中青宝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2019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19至2021年间,中青宝全资子公司宝腾互联与高德信签了采购合同,随后又与高德信介绍的6家公司(圳通通信、盟邦科技等)签了相同标的的销售合同。资金流向为高德信给相关公司,再经宝腾互联转回高德信。这些交易缺乏真实的商业实质。
宝腾互联通过上述虚构业务,虚增了营收和成本,并导致利润总额虚增或虚减。
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12月29日,中青宝实控人张云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拘留,并被取保候审。公司及实控人李瑞杰最晚于2024年4月19日得知此事。按规定应立即披露,但为不影响融资,两人要求暂缓。直到2024年7月26日,中青宝才发布公告披露了这一情况。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此前投资者的胜诉判决,2024年4月23日至7月29日期间买入中青宝股票,且在7月29日后仍持有或卖出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中青宝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是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8年起执业,擅长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索赔代理。十多年来,他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目前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的近三百只股票索赔案,部分已有胜诉或调解先例。投资者不获赔不收费。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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