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网络索赔案再次递交立案,已有投资者获判胜诉
2026年3月26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广电网络(3.910, 0.11, 2.89%)(维权)(600831)因虚假陈述所涉投资者索赔案件,再次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表示,广电网络投资者索赔案件此前已经出现胜诉案例,早期相关案件也已多次获法院受理,目前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仍在持续推进,同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0月9日,广电网络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认定,广电网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2年,广电网络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债务重组收益进行了确认,涉及白水县雪亮工程、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以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等3个项目。
上述事项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44万元的118.95%。广电网络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其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利变为亏损。
长期专注于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指出,依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广电网络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依法发起索赔。(广电网络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系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8年开始执业,服务范围涵盖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索赔代理。十余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时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其中部分案件也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若未获赔,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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