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上市公司年报现“非标” 持续经营风险成焦点
本报记者桂小笋
年报审计意见好比企业财务健康状况的“体检单”,向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传递报表是否公允、真实呈现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重要信号,也是资本市场信任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
据同花顺(319.390, 25.99, 8.86%)iF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8日,已有1321家上市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其中8家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下称“非标”),审计机构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这8家公司分别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从审计意见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来看,持续经营能力是上述8家公司被重点关注的问题,其中有6家公司的非标意见提到了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疑问的相关事项。并且,借款、诉讼、负债等因素引发的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情形都有出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机构表示,该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分别为14226.69万元、3373.48万元、15034.48万元,同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47962.44万元,流动负债中银行借款为8292.48万元,非金融机构借款为36285.22万元。上述情况可能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78995.11万元,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187890.89万元,且已连续四年亏损。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可能存在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出现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实质上是审计机构基于诉讼纠纷、持续经营存疑、内控缺陷等问题,对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的风险警示。这既体现出审计机构执业态度更加审慎、监管环境不断趋严;也反映出部分上市公司治理不够规范、经营风险较为突出,信息披露质量尚未达到资本市场的基本要求。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当切实提升对会计准则和披露规则的理解与执行水平,把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作为一项严肃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获得投资者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