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典防务再遭立案,投资者索赔迎来契机
2026年4月4日,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观典防务、*ST观典,证券代码:688287)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因企业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依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中介机构等因实施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致使投资者权益遭受损害的,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付内容涵盖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证券投资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鉴于观典防务因信息披露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为保障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面向曾购买观典防务证券产品的投资者开展诉讼代理招募,协助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向该律师进行索赔登记。(宋一欣律师专栏)
宋一欣律师指出,观典防务案的索赔条件为:在2026年4月4日之前购入观典防务股票或债券等公开市场发行产品,且在2026年4月4日当日或之后售出或持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均可办理索赔登记。(观典防务维权入口)
★(律师对本案的提示与说明)
1.上述索赔条件提示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及买卖建议。最终索赔条件将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结论为依据做相应调整,并以法院最终生效判决认定的法律时点、赔付对象、赔付范围、赔付标准及会计计算方法为准。
2.前置程序取消后,投资者虽可直接提起诉讼,但因调查手段有限,仅凭立案通知或监管措施决定直接起诉存在败诉风险,因此,本律师郑重提示:行政处罚决定仍是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3.在拟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中,上市公司是否退市不影响索赔诉讼进程,但可能影响审理速度。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含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对诉讼进度影响较大。如启动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可选择参与或不参与、加入或退出。
4.投资者办理索赔登记或预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包含一码通在内的各类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3)自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等产品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宋一欣律师简介)
自1992年起执业,现任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领域涵盖资本市场、证券市场、金融市场的法律服务及投资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执业以来,为超过10000件/起证券诉讼或股东纠纷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编撰出版《证券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民事赔偿实务手册》、《股市维权》、《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司法裁判文书汇编》、《董事责任保险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专著。
(执业证号:1310119921062806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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