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遭罚引索赔潮,投资者维权在即
2026年4月9日,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11)对外公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调查,向日葵涉嫌违法的行为如下:2025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收购漳州兮璞材料科技100%股权及浙江贝得药业40%股权,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称兮璞材料的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但截至披露时,其自有工厂尚在建设中,尚未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且主要产品为标准化产品,这构成了误导性陈述。预案发布后,股价连续涨停,成交量激增。深交所随后下发关注函,2026年1月14日,公司公告终止了该交易。
浙江证监局认定,向日葵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误导性陈述。因此,证监局决定:对向日葵、吴少钦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
回顾此前时间线:2025年9月22日,公司披露相关预案;12月26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2026年1月15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3月3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依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法院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及中介机构若因虚假陈述等欺诈行为致使投资者受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受损投资者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向日葵涉嫌信披违规被罚,为维护投资者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代理诉讼。投资者可向该律师进行索赔登记。(宋一欣律师专栏)
宋一欣律师指出,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9月22日至12月25日期间买入向日葵股票或债券,并于12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可办理索赔登记。(向日葵维权入口)
★(律师对本案的提示与说明)
1.上述提示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最终索赔条件将依据证监会处罚结果调整,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2.尽管前置条件取消,但直接以立案通知或监管措施起诉存在败诉风险。因此,专业律师提示:行政处罚决定仍是提起诉讼的重要前提。
3.退市不影响诉讼进程,但可能影响进度;进入破产程序(重整、清算等)影响较大。若发生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可选择参加或退出。
4.索赔登记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含一码通,加盖营业部印章);(3)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加盖营业部印章)。
★(宋一欣律师简介)
宋一欣律师自1992年起执业,现为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涵盖资本市场、证券及金融法律服务及投资者权益维护。执业期间,处理证券诉讼及股东纠纷案件万余起。著有《证券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民事赔偿实务手册》、《股市维权》等多部著作。
(执业证号:13101199210628065)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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